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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我省深入实施革命文物连片保护工程的几点建议》

基本信息

发表日期:

成果类型:

领导批示

所属学科:

历史学

成果简介:

参评成果内容摘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珍视革命历史,大力弘扬革命文化,统筹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2018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简称《意见》)中提出“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程”,要求按照集中连片、突出重点、国家统筹、区划完整的原则,建设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创新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体制机制,推进革命文物的整体规划、连片保护、统筹展示、示范引领,助力革命老区脱贫攻坚。《意见》发布后,各省纷纷制定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规划和实施方案。2019年3月,中宣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发出通知,确定了首批15个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涉及20个省110个市645个县。山东是革命文物大省,是沂蒙精神诞生地,很多文物在全国具有标志性意义,但并未入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名单,同时相比古代文物,革命文物工作有着急需改进的提升空间

在这样的背景下,利用多年来对山东革命历史持续的研究基础,以及对临沂、枣庄、胶东等革命文物富集区进行了多次调研所掌握的条件,完成了《关于推进我省深入实施革命文物连片保护工程的几点建议》。本成果梳理归纳出我省革命文物具有标志性意义强、类型丰富、时间跨越长、点多面广等特点,对我省革命文物基础工作、革命文物陈列展示工作、革命文物利用途径、传播方式等方面进行了深刻总结梳理及反思,总结出我省在革命文物保护方面采取了诸多有效措施,如对革命遗址、纪念设施等进行普查、建立档案资料;利用博物馆、纪念馆等展示山东革命历史;将若干革命文物遗址打造成为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同时指出我省革命文物工作中依然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如统筹规划不足、重视程度不足、未做到修旧如旧、形式创新不足等。

对标两办《意见》,结合我省革命文物资源的状况,本成果对我省深入实施革命文物连片保护工程提出了五条建议:整合革命文物资源,统筹规划片区保护;加大国保单位、国家示范区申报力度,提升保护利用层级;稳定文保机构队伍,不断强化跟踪研究;促进片区融合创新,活化革命文化遗产;推动多协作机制,引导社会力量投入等。

本成果将革命史实研究与革命文物保护并重,重点对革命文物如何连片保护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建议责任部门编制出台我省总体性的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划分连片保护的主要片区,针对不同类型、不同级别的革命文物提出保护工程项目和实施路线图,对接、融合已有的各种规划,高起点、高效率保护利用山东革命文物,真正将点面结合的片区作为保护的“主战场”。提出按照山东革命历史演进的实况对革命文物所承载的历史内涵进行系统梳理,建议按照鲁中、鲁南、滨海、胶东、渤海、冀鲁豫六大解放区重点划分革命文物片区,并列出片区所辖县区名单及重要革命文物分布点,对所涉及的各级文保单位保护利用情况进行筛查,针对不同情况分别施策。建议依据主要革命文物的历史地位和作用及保护利用现状,从六大片区中选择一两处(片)文物片区作为示范片区,使之在六大片区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建议凸显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的山东特色,使其能够清晰的展示山东革命的发展壮大轨迹。建议处理好现行区划与片区划分的差别,统筹、统摄片区革命文物,加强协调配合,在规划中加以明确和规定。这些认识和建议,在此后我省革命文物工作实践中得到了很好体现。

本成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继承革命文化为核心,坚决按中央确定的顶层设计推进,结合山东实际,将革命史实研究与革命文物价值挖掘并重,聚焦山东革命文物工作的特色和重点难点问题,确立了推进新时代山东革命文物连片保护工作的主要路线,加强山东革命文物的资源整合,统筹规划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传承,着力加强革命文物整体保护修复和展示利用,着力深化革命文物价值挖掘和利用创新,着力提升革命文物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教育效果,为深入实施革命文物连片保护工程、大力传承弘扬红色文化作出了重要贡献,为进一步做好山东革命文物工作提供了某些遵循。

2019年4月6日,省委刘家义书记对本成果作出肯定性批示,并提出“抓紧推进”的要求,省委宣传部、文旅厅领导非常重视,对成果建议提出“加大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推进”的要求,文旅厅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与本成果作者针对我省革命文物连片保护问题进行多次讨论交流,并将成果内容采用到后期政策文件中,如《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鲁办发〔2019〕21号)、《山东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实施意见》(鲁宣发〔2019〕22号)、《关于公布2020全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典型案例的通知》2020.11.13)《山东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2020.11.27)《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公布山东省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的通知》(鲁文旅革〔2020〕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若干措施》(鲁政办发〔2021〕8号)省市党委政府或党政部门有关革命文物工作的正式政策性文件中均有本成果建议的体现

2020年7月,中宣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公布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山东片区被列入其中。本成果有效推进了我省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程,使得我省革命文物工作得以新的跃升,在规划编制、保护传承利用、资源挖掘与整合、加大对革命文物重要性认识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作者信息

第 1 作者 : 宋暖

领导批示

领导姓名: 刘家义
领导职务: 省委书记
领导级别: 正省级
批示时间: 2019-04-06
批示内容: 请志鸥、于杰同志阅。此事我在不同场合讲了多次,请文旅厅等相关单位抓紧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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