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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国家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地位
——《法治国家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简介
时间:2017-11-15    作者:谢桂山     浏览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已成共识。党的第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依法治国进行了顶层设计和全面部署,充分体现了我党厉行法治的决心和信心,标志着我们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提高到一个崭新高度。为了深入学习习近平治国理政新思想,深化“四个全面”的研究,由我院党委书记唐洲雁研究员统筹策划,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的大力支持下,我们精心撰写了“知与行”丛书,《法治国家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是丛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院创新工程重大理论研究成果。该书从14个方面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思路作了系统研究,整书体现出理论性、系统性和现实性等特点,内容主要围绕以下主旨展开。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执政兴国的新理念、新思路

一是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本质要求和重要

保障。首先,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法治建设是一项事关国计民生与国家长治久安的宏大系统工程,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涉及到国家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影响着各个领域和各类主体的权利义务,具体内容庞杂宏大,必然需要一个坚强有力的核心总揽全局、平衡各方诉求,这个核心就是中国共产党。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其次,依法治国规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方向。依法治国,所依之“法”是社会主义法律,所治之“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依法治国的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再次,依法治国是党和国家对我国法治建设的正面经验和反面教训的深刻反思和全面总结,是法治的普遍规律与中国特色的高度融合,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本质要求。

二是依法治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体系之必需。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共同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总体框架,从不同层面发挥治理作用,标志着依法治国进入了全面推进的新阶段和新高度。

三是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战略布局的深化。法治是规范公权力运行、克服公权力弊病的武器,肩负着改革和完善现代法律制度、引导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转型的基本任务。“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强调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契合了现代国家治理之多元参与、协同共治的价值追求与发展趋势。国家、政府、社会三者的有效互动,能充分调动全社会法治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拓宽法治建设的实现路径。

二、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地位

一是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首先,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和内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既包括两个“翻一番”的经济发展目标,还包括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多个方面内容。就政治目标而言,内涵着人民民主的不断扩大、民主制度的更加完善、民主形式的更加丰富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的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等等。其次,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法治保障。确保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需要有健全的法律法规加以引导、规范和保障。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和谐有序,都离不开法治保障。最后,是实现中国梦的制度保证。只有真正实现全面依法治国,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才能获得坚实有力的制度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助于通过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定程序来汇聚民意、反映民情、集中民智,使不同利益主体求同存异,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筑牢实现中国梦的力量根基。

二是依法治国是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首先,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作出的两个《决定》是“姊妹篇”。全面深化改革内涵着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等重要思想。而改革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必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其次,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本质特征与核心要素。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的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完善和发展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的题中应有之义。再次,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路径。制度和法律的执行能力是国家的核心治理能力。坚持依法治国,必须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善于运用完善的制度和法律治国理政。同时,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否则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将无从谈起。

三是依法治国是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迫切要求。依法治国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它赋予了党治国理政的责任和使命,依法执政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章是党内根本大法,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也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党员干部必须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这就为全面从严治党筑牢了第一道坚实防线;党内法规和党的纪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依据和有力手段,党规党纪对党员的要求高于国家法律对普通公民的要求,这就为全面从严治党筑牢了第二道坚实防线。因此,依法治国是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制度保障。

   三、把依法治国贯穿到协同推进“四个全面”的全过程

一是要贯穿全面深化改革始终。首先,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原则,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要把国家的立法决策、立法规划、立法项目、立法草案等与执政党的改革决策紧密结合起来,以确保在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框架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保证法治建设不偏离正确方向,深化改革不偏离法治轨道。要坚持按照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坚持改革过程依法办事、遵守法定程序、维护正当权益,把法治方式作为推进改革的行为准则。其次,坚持依法行政,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完善立法,科学界定政府与市场、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以法律授权使政府不越位、不缺位。要简政放权,改革行政执法体制,依法保障行政行为规范化、公开化、法治化,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再次,坚持公正司法,依法调整改革中各种利益关系。改革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守住公平正义的底线,通过公正司法保护好各方合法权益,通过正当合法渠道有序化解各类利益纷争,保证改革的深入推进。

二是要贯穿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首先,统筹推进国家法治体系与党内法规建设。探索党内法规建设途径,建立健全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置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其次,实现国家法律与党内法规的有机衔接。党规党纪要严于国家法律,不能失之于宽、失之于松,不能与宪法法律相抵触。要及时将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经验和制度成果,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法律法规,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保障。再次,按照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要求,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都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党员领导干部都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坚持执行党规党纪没有例外,使党规党纪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无论是什么人,无论职务有多高,都必须遵守党规党纪,否则都将受到党纪党规严处。

三是要贯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各领域。首先,要明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法治目标和政治建设目标,完善市场经济法律法规体系,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其次,加强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再次,加强生态环境立法执法力度,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打造“美丽中国”。

总之,将全面依法治国贯穿于统筹推进“四个全面”的全过程,通过实现“良法善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强大的规范保障与制度支持,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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