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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社科普及立法调研组赴山东等地调研
发布时间:2018-05-07 10:09  作者: admin        来源: 内蒙古社会科学网 阅读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区人大立法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草案)》的起草论证工作,4月20日至28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副主任王耀湘带领内务司法委主任科员金连民、内蒙古大学社科处处长、教授、博导张志忠及自治区社科联副巡视员乌兰、社科普及部部长朱浪、社科普及部副部长韩伟林组成的调研组,分赴山东、福建、江西等三省对我区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进行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在山东、福建、江西省参加了由三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组织召开的座谈会,听取三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内务司法委、法制委等部门和三地社科联同志介绍的社会科学普及立法的基本情况及条例草案涉及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所作的阐释和说明,并就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职责定位、普及的主要内容、普及的工作机制等问题展开探讨,听取了对内蒙古组织起草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的意见建议。

立法调研组在山东、福建、江西省学习考察期间,还实地走访了一个市级社科联、一个高校社科联、五个省级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四个讲坛,了解了基层社科联、社区、社会科学普及基地、讲坛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情况。

调研组一致认为,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十三届立法规划和2018年立法计划,此次第一阶段的立法调研任务取得明显成效,突出表现在通过学习考察三省立法过程中的成功经验,思想认识有了显著的提升,工作目标进一步明确具体,调研组尤其是自治区社科联将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加以研究,根据自治区实际予以吸收采纳,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使条例更具有时代性、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图文/韩伟林)


编审: 凌琪      责任编辑: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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