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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连华:当前山东省农民工面临的问题及应对思路
发布时间:2018-12-24 09:23  作者: admin        来源: 《山东社会科学报道》2018年12月15日第77期 阅读量:

作为一支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转型进程而产生和壮大起来的新型劳动大军,我省农民工队伍近年来呈现出一些新特点,面临着许多新挑战,制约农民工流动、就业和市民化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也更加显性化。政府能否适应新形势,在农民工管理上更加完善并有所突破,不仅直接关系到农民工自身的生存发展,而且关系到我省和谐稳定和小康社会能否顺利实现。

一、为什么要重视农民工问题?

1.农民工问题是政府关注民生、体现公正的一个重要窗口和平台。农民工是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不仅有力推动了农村面貌的改变和农民观念的变革,而且为我省城市繁荣和产业发展注入了强劲的生机和活力,同时还极大地促进了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的转变。但不能回避的是,虽然多年来我省各级政府对农民工工作给予了充分重视,在解决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方面也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但由于历史和体制等多重原因,我省广大农民工至今依然不能公平地分享经济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整个社会所给予农民工的回馈还远不足以补偿其对经济社会的付出。新时期我们要重点解决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中不平衡和不充分的问题,政府会更多地承担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的任务,农民工问题便是需要特别予以关注的重点。

2.农民工是我省农民稳定增收的主要支撑。自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农村面貌和农村居民收入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这其中,广大农民工立下了汗马功劳,其工资收入对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具有很强的拉动作用。目前我省农民工资性收入与经营性收入基本处于并驾齐驱的状态,成为我省农村居民收入最主要的两大收入来源。从未来发展看,受制于农业人多地少自然条件和体制不完善双重因素,我省小农经营的格局短时期内很难被打破,规模经济难以实现,这必然会影响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从而限制农民农业收入的提升空间。因此,未来农村居民的增收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农民工资收入的增长。

3.农民工是我省城镇化顺利推进的重要载体。我省的城镇化任务仍十分艰巨,问题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作为农业大省,第一产业剩余劳动力队伍庞大,人口转移压力大;二是不完全城镇化问题有待化解,提升城镇化质量、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面临着诸多深层次体制因素阻碍。显然,这两方面的问题都与农民工密切相关。没有广大农民工的参与,不解决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面对的就业、收入和福利等各种问题,城镇化的目标便难以真正实现。

二、我省农民工面临的问题

1.工资增长乏力,与江浙广等省差距明显。近几年我省农民工收入增速明显放缓,外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增速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回落,而且与江浙广等省差距逐渐加大。从农村居民收入结构分析,我省与江浙广等省的差距主要表现为工资性收入差距。我省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及其在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所占比重都是四省中最低的,浙江省农民工资性收入绝对数额超过山东将近10000元。这种差距固然与我省特殊的省情有关,但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我省在经济发展活力方面的不足。

2.经济发展速度换挡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剧了农民工的就业困境。我省今后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是结构调整、新旧动能转换,这虽然会为诸多新产业的发展创造广阔的空间,也意味着许多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旧的过剩产能会被改造、提升或淘汰,经济发展的波动性和不确定性因此会相应增大。这必然会对聚集在低端劳动密集型领域的农民工的就业和收入产生冲击。同时,由于我省农民工在现代市场意识、人力资本存量诸方面的先天不足,其抵御结构性失业风险的能力较弱,在今后的经济调整过程中将会更多地体会结构调整的阵痛。

3.农民工两难境地难以突破。由于体制的掣肘和政策的不协调,我省农民工依然具有显著的时代特色和过渡性特征,在城市和乡村之间陷入两难的尴尬境地。一方面,由于户籍制度等体制改革停滞不前,农民工在城市的就业、工资、权益保障等各方面都明显处于劣势,思想观念、生活习惯、行为方式等方面的差距也难以被城市社会所接纳,许多农民工在城市定居面临着诸多困难。另一方面,虽然农村的“三权”权益、支农惠农优惠政策等使一些农村居民留恋自己的农民身份,但相当一部分农民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已不具有农业生产的基本技能和经验,对土地的情结弱化,回归农村已不现实。农民工的这种生存状态加剧了他们的流动性,不利于我省形成稳定熟练的产业队伍,同时也会加剧土地荒芜、碎片化等一系列问题。

三、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思路

1.大城市应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接纳农村转移人口,进一步释放容纳农民工的潜力。我省目前在城镇化道路的选择上比较注重提高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产业和人口聚集能力。这是我省农村人口众多、农业规模化生产程度低、大城市落户成本高、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等没有突破背景下的一种现实选择。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特别注意把握力度,综合考虑资本投资效应,防止通过行政力量使生产要素过度向中小城市和城镇倾斜。实际上,相对于中小城市和城镇,大城市在人才吸引、就业机会、收入水平、经济增长规模效应等方面都有着天然的优势。对于大城市出现的交通拥挤、住房困难、环境恶化等问题,我们应从城市管理水平、资源配置等多方面找根源,而不是过分夸大农村人口对城市的冲击,用行政手段排斥低技能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人为控制城市规模,实行城市壁垒。这实质上仍是沿袭了几十年的城市偏向型的歧视性观念和行为。倘若任其继续实行,不仅会阻碍农民工的正常就业和市民化步伐,也不利于整个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2.着力于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激发我省民营企业经济活力。民营经济不仅是我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而且是农村劳动力就业的重要领域。根据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关于民营企业的重要论述,我省当前正致力于及时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帮助民营企业渡过难关。不过,应该看到,当前我省民营企业面临的问题,表面上看是源于总体经济下行、贸易摩擦等市场因素,深层原因仍要归结于体制。要彻底解除民营企业的忧虑,稳定民营企业信心,引导民营企业形成良好的社会预期,最根本的:一是要建立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适合民营企业发展、成长的市场环境,抛弃对民营企业的歧视,减少不适当的政府干预并保持经济政策的连续性;二是要尽快制定一系列有关民营企业的法律法规制度,建立起良好的法治环境,使政府对民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民营企业对自身的经营发展都能够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当然,以上两方面还有待于必要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创新,但当前为民企的保驾护航也应当围绕着这两点开展具体工作。

3.强化农民工职业教育和培训,提升农民工人力资本。这其中包括三层含义:一是政府应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民工技能培训的投入力度,同时还要通过政策引导和激励机制,吸引社会和企业的共同参与。二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投入资金的使用效益,避免“过场化”和“形式化”的农民工培训内容和方式。三是加强结构调整和就业岗位的变动趋向研究和预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建立和完善培训与就业紧密衔接的、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农民就业培训机制,实现农民工就业技能与产业发展岗位需求的有效对接和匹配。

(作者系山东社科院智库研究中心副编审)


编审: 凌琪      责任编辑: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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