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机构科研科辅财政金融研究所专家观点
    
孙灵燕:把握发展山东数字金融的着力点
发布时间:2024-04-02 10:23  作者: 孙灵燕        来源: 《大众日报》2024年4月2日 阅读量:

■在传统金融业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中,呈现出转型准备不足与转型过度并存的特点

■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的平衡难题一直存在,特别是随着金融业数字化转型的提速,新兴金融产品与服务的监管难题日益凸显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山东省委金融工作会议指出,要加快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坚实支撑,同时强调,以更大力度做细做实金融服务五篇大文章。

数字金融是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泛指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公司利用数字技术实现融资、支付、投资和其他新型金融业务模式。随着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数字化转型正在成为驱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推动山东金融高质量发展、跨越式提升,深化数字金融应用,应坚持把金融数字化转型作为战略举措,加快构建数字金融发展的全新场景。

谋划顶层设计,构筑金融行业数字化转型的“总框架”

做好数字金融发展这篇大文章,必须坚持系统观念,深入推进金融业数字化转型。2023年10月,山东省政府发布《山东省数字金融惠企行动方案》,明确通过攻坚突破“十项行动”,初步构建起以数字底座为基础,统筹发展与安全的“数智金融大脑”,为金融行业指明了数字化转型的战略目标,明确了努力方向。但是,在传统金融业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中,呈现出转型准备不足与转型过度并存的特点。部分中小金融机构在转型理念、组织架构、人才储备等方面尚不能与数字化转型模式相匹配,并存在数字金融伦理欠缺导致的违法问题,限制了金融数字化整体进程的有序推进。数字金融应用活跃引发部分弱势群体遭遇数字金融排斥、年轻人过度消费新兴数字金融产品等新问题,偏离了金融惠民利企的初衷。

因此,要强化顶层设计,统筹推动金融业数字化转型,搭建数字金融发展与应用的框架体系。一是适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数字技术在金融行业的应用标准,规范新兴数字金融产品经营内容与应用范围,有效保证数字金融业务的合法合规。二是推动数字金融与传统金融业的良性互促,引导传统金融机构立足本业不断完善内部组织架构与公司治理结构,稳步推进数字化转型。三是坚持传统金融服务模式与数字化服务模式相结合,鼓励不同类型不同规模金融机构针对不同客户需求与风险偏好进行差异化转型,避免过快或者过度数字化转型导致偏离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

夯实核心基础,强化金融领域数据要素治理“硬支撑”

金融业作为数据密集型行业,数据要素的全面治理对于高质量数字化转型至关重要。近年来,山东各地积极布局,在大数据建设、数字鸿沟弥合等方面持续加力,积极完善数字金融发展环境。如,打造“泉城链”普惠金融应用场景、推动移动金融客户端应用软件完成无障碍服务建设等。但是,政府主导与市场化相融合的社会征信体系尚未健全,数据质量参差不齐,数据共享渠道不畅,“数据孤岛”“数据烟囱”等限制了数据的流通与使用。在数据获取过程中,存在着数据信息与数据质量在不同部门和机构之间不对称的现象,易滋生“数字鸿沟”“数据垄断”等问题。在数据使用过程中,尚存在部分金融机构违规使用数据的行为。在数据人才供给方面,金融专业知识与数据处理能力兼备的复合型人才相对匮乏,成为阻碍数据的合规有效识别与利用的重要原因。在数据安全方面,随着金融数据的广泛采集与使用,使得大量信息暴露,客观上存在数据泄露风险。

因此,要进一步强化数据要素治理体系建设,为数字金融发展与应用提供有力支撑。一是继续加强优化数字金融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尤其加大农村地区信息安全、大数据储存、金融云和宽带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数字鸿沟”。二是健全社会征信与数字信用体系,推进数据共享信息平台建设,稳步推动部门之间的数据资源开放与合规共享,夯实金融数据基础。三是规范数据采集与使用标准,提高数据质量的源头控制,并适时开展既有金融数据的专项治理工作。四是健全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引导金融科技企业、金融机构等重视数据治理与隐私保护,做好数据监管分类分级,建立数据安全应急处置机制,严防数据信息泄露与不当使用。五是推动高端数字金融人才培养与交流协作,增加复合型人才储备、强化高素质人才支撑。

深化创新应用,提升数字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全质效”

近年来,山东推动数字金融应用,金融服务精准性与普惠性显著提升,创新型数字金融业态蓬勃发展。济南、青岛两市数字人民币实现零售消费、公共交通、餐饮文旅等主要支付场景全覆盖。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依托大数据、物联网、卫星遥感、人工智能等技术搭建了“乡村普惠金融服务平台”;齐鲁银行基于科技企业财务流、技术流、人才流的大数据基础,构建了“科创企业授信评价体系”;青岛银行精准分析企业的税务、工商、司法及征信等大数据,上线了“普惠e融”产品。

尽管如此,数字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水平距离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数字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仍需进一步挖潜释能。一是引导并规范金融机构与科技创新企业的跨界合作,建立起集研发、应用、推广于一体的业务合作模式,提高数字金融核心技术水平与应用效能。二是鼓励金融机构重点在优化业务流程、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满足市场多样化、个性化金融服务需求等方面,创新数字金融产品和服务。三是建立数字金融应用场景的实验与发布机制,推动数字技术在支付、结算、信用、风控等领域的深化应用,以及数字金融与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的融合应用。

注重统筹兼顾,构建适应数字时代的金融监管“新体系”

近年来,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数字金融监管创新,例如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结合山东实际,实施以“智慧信贷”为主题的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及时跟进监测数字金融创新应用风险,取得良好成效。需要清醒认识到,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的平衡难题一直存在,特别是随着金融业数字化转型的提速,新兴金融产品与服务的监管难题日益凸显,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游走于金融体系之外、损害经济社会安全的行为时有发生。

因此,应高度重视统筹数字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完善与数字时代新要求相匹配的金融监管体系。一是适时出台与数字金融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监管措施,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监管框架,尝试“监管沙盒”,平衡金融创新与风险。二是着力提升监管效率与监管质量,借助“科技驱动型监管”模式,充分利用数字技术、区块链等数字化手段提升监管能力,构建监管科技体系,依托大数据精准追踪微观金融行为,实现金融监管在金融活动广度和深度上的全覆盖。三是依法打击利用数字金融名义进行的各类非法投资、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营造良好的数字金融生态。

(作者系山东社会科学院财政金融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山东省泰山学者青年专家)


编审: 张文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