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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恩玉:《东晋南朝的“三吴”考辨》
发布时间:2017-10-25 14:50  作者: admin        来源: 《山东社会科学报道》2017年10月15日第49期 阅读量:

一、选题意义

“三吴”作为一个地理名词,在东晋南朝的史书中有大量的记载。当代学者在论著中也经常讲到“三吴”。但从唐朝以来,人们对“三吴”的解释就众说纷纭。北魏人郦道元《水经注》认为是会稽、吴郡、吴兴,即“会稽”说。唐人李吉甫的《元和郡县图志》与唐人杜佑的《通典》都主张为丹阳、吴郡、吴兴,即“丹阳”说。《资治通鉴》“胡三省注”则断定为义兴、吴郡、吴兴,即“义兴”说。唐朝人梁载言的《十道四蕃志》主“丹阳说”,又提出“义兴说”;《郡国志》主“义兴说”,又承认“丹阳说”。南宋人范成大最早对此问题予以专题探讨,他断定“丹阳说”“为正”,又承认“会稽”说。清人王鸣盛《十七史商榷》的“三吴”条对此疑难问题感慨说:“史文回互,颇难详究”。他的结论与范成大相同,既认为“丹阳说”“为定论”,又承认“会稽说”。《辞海》主张“会稽”与“丹阳”“二说比较合于原意”。《中国历史大辞典》的观点与之类似。清人汪士铎的《三吴考》通过考证则主张“会稽”说,古今学者在论著中多持“会稽”说。王铿在《中国史研究》2007年第1期发表的《东晋南朝时期“三吴”的地理范围》,进一步论证了“会稽”说。余晓栋在《史学月刊》2012年第11期发表的《东晋南朝“三吴”概念的界定及其演变》,反对王铿的“会稽”说,而主张东晋时为“丹阳说”;南朝时“三吴概念逐渐模糊”,“多种说法并存”。对“三吴”的正确解释,不仅关系到对这个概念的正确诠释,还关系到对众多史料的合理解读。学者对“三吴”的解释莫衷一是,这成为一个悬而未决的重要疑难问题,迫切需要澄清。

二、主要内容

《东晋南朝的“三吴”考辨》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通过对五条史料的翔实解读,论证侠义的“三吴”指吴郡、吴兴和义兴三个郡;同时通过对另外五条有关“三吴”史料的考证,论证丹阳郡决不在“三吴”之列,从而否定了“丹阳”说。古今学者多持“会稽”说,故文章的第二部分通过对“二吴”和“三吴”含义及其关系的考证,以及有关史料的校勘和考证,以无可置辩的史实论证,史书中所说的“三吴”不包括会稽郡,从而彻底否定了“会稽”说。文章的第三部分,通过对引起学者误解的有关“三吴”史料的辨析和正确解读,论证广义的“三吴”泛指东晋南朝的全境,中义的“三吴”则指扬州。文章的第四部分从政区演变、侠义“三吴”出现的时间、魏晋南朝“吴会”概念的一直存在、会稽都督区和东扬州等多个角度,来进一步论证侠义的“三吴”指吴郡、吴兴和义兴,不包括会稽,因为东晋南朝时期吴郡、吴兴与会稽之间有浙江阻隔,而浙江东的会稽、东阳、新安、永嘉、临海等五郡,则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地域。吴兴、义兴基本由吴郡分立,三郡同处太湖流域,而太湖地区被称为吴中,所以三者合称三吴。

三、学术价值

人们对狭义“三吴”的含义一直争论不休,源于不清楚它的三层含义。《东晋南朝的“三吴”考辨》,通过对“三吴”三层含义的考证,彻底澄清了学者长期争执不下的疑难问题,否定了诸多错误的观点,并对学者误解的大量史料作出了正确的解读,这不仅对“三吴”概念提出了正确的诠释,而且对史书中大量有关“三吴”的史料作出了正确的解读。侠义的“三吴”是实词,指代吴郡、吴兴、义兴三个郡。而广义和中义的“三吴”其实就指“吴”,“三”为虚词;吴人韦昭撰写的《三吴郡国志》和晋人顾长生所撰的《三吴土地记》,都是有关孙吴的地理著作,“三吴”就指孙吴,孙吴的国号为吴,因此“三吴”就指吴。东晋南朝的扬州地域为先秦吴国旧地,并且是东晋南朝最富庶的地区,也是国家财政的命脉所在,所以被称为“三吴”,其实就指吴。这就揭示了“三吴”三层含义得名的缘由。

四、社会影响

《东晋南朝的“三吴”考辨》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的反响:为人大复印资料《魏晋南北朝隋唐史》2015年第6期全文转载,被《新华文摘》2015年第20期转载论点,发表在《中国史研究动态》2016年第4期的《2015年魏晋南北朝史研究述评》简要介绍了该文的论点。中国社会科学网在2016年2月25日、2016年3月30日和2016年4月20日全文转载该文3次。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知网、维普网、中国论文网、豆丁网、道客巴巴、第一文库网、学生时代等网站也都全文转载了该文。“百度贴吧”网则全文转载该文2次,“百度学术”网转载了该文的论点。

(作者为山东社科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本成果获山东省第三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编审: 凌琪      责任编辑: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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