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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善峰:20世纪的中国村落研究
——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成长基金项目系列成果之一
发布时间:2015-09-16 10:57  作者: admin        阅读量:

  本文所谓的中国村落,通常指我国农村的社区、聚落或者地方,是相对于城市社区的特定生活空间。它是中国农村广阔地域上和历史渐变中的一种实际存在的最稳定的时空坐落,作为紧密联系的小群体,它也是在内部互动中构成的一个个有活力的传承文化和发挥功能的社会有机体。在过去一个世纪的发展进程中,村落社会变迁始终是中国历史变迁的主要内容。这不仅因为在区位结构中乡村占居绝对的多数,而且因为乡村的生活模式和文化传统从更深层次上代表了中国历史的传统。100年来,对于中国农村村落社区的研究是中国社会结构研究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经过几代学者的努力,中国的村落研究领域取得了富有意义的成果,积累了丰富的资料。本文试图对这些成果进行一番学术综述和梳理,并在此基础上扼要地提出中国村落研究可能的发展方向。

       

    中国乡村的结构性变革始于20世纪初年,对中国村落的学术研究也从20世纪初开始。1899年美国传教士明恩溥(A.H.Swith )出版了对中国农村观察的专著《中国乡村生活》[1],虽然对中国农村进行了精彩而独到的描述,但算不上严格意义的学术著作。社会学、人类学以田野工作方法进入中国村落最早的学者,是美国社会学家葛学溥(Daniel Kulp )。1918-1919年,正在上海沪江大学任教的葛学溥带领学生在广东凤凰村进行家庭社会学调查,于1925年出版了英文著作《华南的乡村生活——家族主义社会学》。[2]之所以进入村落,在他看来,要真正了解中国人的生活,不能依靠抽象的资料,而要深入研究被选择的群体、村落或地区,以“有机的方式”(organic way )对其进行描述,以便发现事实之间的关系,揭示其功能、过程和发展趋势。他的研究方法受到斯宾塞(H.Spencer )、摩尔根(H.Morgen)、迪尔凯姆(E.Durkheim)等社会学、人类学大师的明显影响。该书详细记录和分析了凤凰村的经济、婚姻与家庭、宗教、人口及社区组织的情况,他的描述和分析建立在科学的规范之上,比起新闻报道和传教士的记录有价值得多。葛学溥的工作对汉学人类学具有开创性的意义,后来的一些国外汉学人类学家的研究大都建立在他的研究之上,他的个案研究方法和观点被后来从事汉族社会研究的诸多中西方学者所引用。[1]

    大约在1926-1937年间,梁漱溟、晏阳初等知识分子发起了“乡村建设运动”。据美国学者拉穆利(Harry J.Lamley)统计,这个期间中国各地从事乡村建设活动的公私团体有691个。[2]另据杨懋春教授根据申报年鉴统计,自1925-1934年间中国各地兴办的乡村建设、农村改造、民众教育、自治实验计划等共63处。[3]从事乡村建设的学者做了大量关于村落的社会调查,为后世留下了极其珍贵的历史资料。梁漱溟在他的《乡村建设理论》[3]中,详细分析了通过“乡村建设”或“乡土重建”推进中国现代化的设想,他认为,中国农村社会具有特殊的国情,欧洲近代资本主义农村经济工业化之路与俄国农村经济工业化之路在中国都走不通;中国农村的出路应该立足于维护中国固有的传统文化的基础上进行“乡土重建”工作,在维持农村原有“伦理本位”与土地制度的基础上,提高劳力素质、学习运用农业技术,发展合作运动。以期实现以农立国,“促兴农业以引发工业”的道路。乡村建设实验在若干方面推动了农村的制度建设,使农村社会出现了有利于现代化的某些变化。[4]

 

  到20世纪三、四十年代,随着社会学、人类学的发展,中国的村落研究从泛泛的“社会调查”,进入了一个规范的“民族志”研究时期。一批学院派的本土学者,在吴文藻教授“社区研究”的旗帜下,对村落社区进行了系统研究。1935年,林耀华出版了以结构-功能主义方法对福建义序家族村落调查的成果《义序的宗族研究》[4],以乡村社区的宗族为基础,分析了中国的宗族组织及其社会功能、宗族与家庭的连锁结构、以及亲属关系的系统与作用。该书系统地阐述了林耀华对宗族、家庭、个人生命史研究的成就,是文化人类学结构——功能主义方法的具体运用。但学者们已经发现,单纯从亲属称谓所作的观察和描述,可能并不能揭示宗族成员生活关系的全部内容。1944年和1948年,林教授又在美国和英国先后出版了以福建玉田县黄村调查为基础的英文著作《金翼——中国家族制度的社会学研究》[5].在著者序言中,林教授指出,真实地再现20世纪30年代前后中国农村的情景,科学认识这一自然经济社会的剖断面,是这本书的宗旨。英国人类学家雷蒙德。费斯(Raymond Firth )教授为该书作序并对其学术价值给予极高的评价,认为“其简朴的形式下却隐藏着高度的艺术”。《金翼》以小说式体裁展示了生活在闽江中游的一个名为黄村的村庄中两个家族不同的命运,分析了19世纪末到20世纪30年代的地方农业、商业、地方政治、法律、民俗、信仰、宗族等日常社会生活,讨论了一个村落中人与文化的关系。《金翼》是林耀华对地方家族史及其所在社区生活过程亲历的人类学考察与研究的著作。他的分析视野从亲属关系扩展到了家庭关系体系,勾画出一幅好似由竹竿和橡皮带组成的“均衡论”图像。他认为,人类行为的平衡,就像由竹竿和橡皮带所组成的框架结构,任何时候任何一个有弹性的皮带和竹竿的变化都可以使整个框架瓦解;在这样的架构中,人际关系的体系处于有恒的平衡状态,称之为均衡,而均衡不可能永远维持下去,变化是继之而来的过程,人类生活就不断地摇摆于均衡与非均衡之间。

  1939年,费孝通在英国出版了以江苏吴江县开玄弓村调查为基础的《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的生活》[6].马林诺夫斯基(B.Malinowski)认为该书是非西方人研究自己文明的第一部书,是人类学研究的一个里程碑式的著作。《江村经济》通过对一个农村社区社会结构及其运作的描述,勾画出一个由各相关的要素有系统地配合起来的整体,并试图从村落内部的社会结构分析中国社会变迁的动力。费先生的另一部著作《乡土中国》[7]则从理论上解剖了中国传统社会结构和基本观念。其主题是研究中国文化模式怎样从中国农业和农村生活中产生出来,他创造性提出的“乡土中国”、“差序格局”、“礼制秩序”、“长老统治”等概念工具是对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结构和由此产生的农村传统观念的理论概括。《乡土中国》代表了费孝通研究方法的转向,进入了他社会学人类学研究的第二阶段:从微观的视角转入宏观的角度审视整个社会,分析社会的整体架构,提出自己的普遍模式理论。如果说《江村经济》是费先生微观社区调查研究方法的实践应用,那么《乡土中国》则是依据实践的经验所总结出的总体框架。这是费孝通学术道路的重大转折。此后他对于中国社会变迁的研究,以及所提出的“区域发展”,“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人文生态”等等的概念,都可以看作是此类研究的纵向和横向拓展,从实际研究中提炼出来。而这些理论方法的中国特色也造就了世界社会学发展史上的中国学派。

  在1940年代的“魁阁社会学工作站”时期,[5]费孝通教授及合作者张之毅等人陆续发表了《禄村农田》、《易村手工业》、《玉村商业和农业》等著作。19436月,费孝通应邀访美时将它们翻译成英文,书名定为《被土地束缚的中国》(Earthbound China),在美国出版。1988年该书以《云南三村》[8]为名出了中文版。《云南三村》试图以村落土地制度和产业结构等方面的类型学比较方法,分析中国农村的多样性及各自不同的现代化道路。

  1945年,杨懋春在美国出版了研究自己生长村庄的《一个中国村庄:山东省台头》[9].当时的哥伦比亚大学人类学系主任林顿(Ralph Linton)教授认为该书是有关中国乡村最成功的研究之一,它代表了社区研究的某种趋势,即本土社会学和人类学时代的来临。和马林诺夫斯基看待费孝通一样,林顿对杨懋春的评价也包含了他本人对人类学发展前景的期待。该书的目的是描绘出一个村落社区的整体的画面,它以家庭中个体之间的相互关系为起点,然后扩大到村庄层次的家庭之间的相互关系,最后再扩展到集镇中村庄之间的喜欢关系。杨懋春仍然把家庭生活和村庄内部关系作为研究的重点,但他已经关注到村庄的外部联系,认为农民日常生活的空间是超越村庄的集市,这个观点与美国学者施坚雅(G.William Skinner)的研究趋向是一致的。《一个中国村庄》出版后立即在国际学术界产生重要影响,当年就得以再版,直到今天仍被一些大学列为“中国社会研究”课程的必要参考书。[6]

  上述20世纪三、四年代的学者在开始自己的学术生涯前,都经过严格的学术训练,他们都用英汉两种语言写作,其村落研究的成果带有远大的学术目标,它们试图从村庄研究来呈现中国社会的整体面貌,并寻找社会学与人类学在社区研究中的方法论结合,得到了国际学术界的广泛承认。[7]经由他们的努力,中国的社会学、人类学达到了与国际学术界平等对话的水平。

  在20世纪上半期对中国农村的研究中,日本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所做的“中国农村惯行调查”值得引起重视。虽然这一调查的目的是为日本的殖民地统治服务,但是,它所积累的丰富的田野调查资料,有着珍贵的学术价值,为以后学术界对中国村庄研究奠定了基础。战前日本对中国农村的实地调查中,影响最大的无疑是194011-194212月间以华北地区的6个村落:河北省良乡县(今北京市房山区)的吴店村、顺义县的沙井村、昌黎县的侯家营、栾城县的寺北柴、山东省历城县的冷水沟、山东省恩县(今平原县)的后夏寨,围绕着村落史、社会结构、经济活动等内容进行了田野调查,试图搞清华北村落在家庭、家族、村落组织、社会团体、共同作业、民间信仰、土地的借贷与买卖等社会活动中的社会规范。调查结果汇编为《中国农村惯行调查》,1981年由东京岩波书店出版。“惯调”的学术质量曾得到许多知名学者的充分肯定。“满铁”的资料,成就了不少外国学者,马若孟(R.H.Myers)据此写了《中国农民经济:1890-1949年河北和山东的农业发展》,黄宗智写了《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杜赞奇(P.Duara )写了《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20世纪80年代以来,日本社会学者重新对中国农村进行实地调查,以村落为研究单位对农村的社会变动进行实证研究,提出了解释村落社会性质的新概念。

  从1950年代初期开始,由于社会学、人类学学科被取消,原先从事村落研究的学者转向对中国少数民族的调查。除个别情况外,从事中国农村研究的学者不再有进入村庄——特别是汉族村庄进行田野工作的机会和条件。在随后的30年里,国外学者也几乎完全失去了在中国大陆从事田野调查的机会。这一时期继续对中国乡村社会进行研究的主要是一些国外从事“汉学”研究的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他们以台、港地区甚至新加坡的华人社区,或者依据以前的调查资料来研究中国农村社会。

  提及1950年以后的中国村落研究,人们总会想到英国汉学家莫里斯·弗里德曼(MauriceFreedman)于1958年出版的《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10]。弗里德曼把非洲世系群模式(theAfrican Lineage modal )中国汉族村落社会的宗族研究中,在方法论上则强调中国的村落研究应该注意探讨国家与社会、历史与现实的关系。他对中国福建和广东省宗族组织的研究主要是运用文化人类学的功能主义方法,重点探讨中国宗族的结构和功能。他认为,在广东、福建地区,水利灌溉系统、稻米种植及边陲社会等三个变数成为宗族发展的重要动因,种植稻米而有农业剩余,可以容纳高密度人口的生长,而水利灌溉的建立需要有更多劳力之合作,因此促成土地的共同占有与宗族协作,在边陲地带移民者为防御外来的威胁,很容易促成宗族的团结。在弗氏看来,在中国社会,宗族成立的根本原因是共同祖先的认定和共同财产的占有,而财产的分配在宗族内部是不平均的,这正是大规模宗族得以成立、发展的主要动力。他认为,区分宗族的重要性不在于以单个家户控制的财产衡量财富的平均水平,而在于这些家户实际或潜在地从中得到利益的共同财产的总量。

  在台湾和香港地区,弗里德曼的研究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他在中国大陆的影响相对较小。他的分析模式曾引起一些争议,争论的焦点是其理论体系中的“宗族”概念和“边陲论”。1972年,人类学者帕斯特奈克(B.Pasternak )以对台湾台南和屏东地区两个不同村落的考察为例,论证了有些时候,水利灌溉系统并没有促进宗族的发展,反而促成非亲族的团结;宗族财产的积累也是有条件的;宗族的形成主要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果,而主要不是边境的刺激。[8]台湾社会学者庄英章的研究也表明,在台湾开发的初期,人们的活动是以地缘而不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如为了防御需要宗族组织让位于“唐山祖”的超宗族组织。宗族的产生也不是因为边境环境的刺激,而是移民开发第二阶段的结果。[9]王铭铭在《社会人类学与中国研究》中,进一步分析了弗里德曼理论存在的悖论。[10]

  美国学者施坚雅(G.William Skinner )主张把历史学、地理学和人类学的方法结合起来,在集市社区范围内研究中国的村庄。他在1964-1965年发表的《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11]中,否定了村落作为农村基本单位的意义,认为市场结构具有农民社会或传统农耕社会的全部特征,因而将集市看作一种社会体系。他认为农民的实际社会区域的边界不是由他所在村庄的狭窄的范围决定,而是由他所在的基层市场区域的边界决定的。基层市场满足了农民家庭所有正常的贸易需求,既是农产品和手工业品向上流动进入市场体系中较高范围的起点,也是供农民消费的输入品向下流动的终点。作为社会体系,基层集市是农民熟人社会的边界,农户所需要的劳务和资金需求一般在这里得到满足;基层市场构成了通婚圈的范围并与农民的娱乐活动有关。复合宗族、秘密会社分会、庙会董事会等组织都以基层集市为单位,因而较低的和中间的社会结构形成了与市场结构平行的等级网络;集市同时又是沟通农民与地方上层交往的核心。

  施坚雅的市场共同体理论在中国社会经济史学界影响甚广,人们在反思这一理论时,争论主要集中在集市区域的独立性,区域内城市与乡村特征之间的联系,集市与行政体系的对应关系等等。施坚雅本人则在《晚清之城市》中承认村庄之上的社会组织是一个相当复杂的研究课题,初级市场体系内部结构与市场之下村级组织复杂多样。但是他的农村市场共同体理论告诫我们,在研究中国村落时必须关注市场这一影响村落发展的外部因素。作为著名的学者,弗里德曼和施坚雅对中国农村社会的研究有着共同的认识,他们反对直接将中国的村落当作中国的缩影,认为单个的村落民族志没有办法说明中国社会的整体性,因而追求一种超越村落的社会人类学。由于他们的推动,超越单个村落的整体研究方法成为主流观点,与前辈学者相比,他们更重视超地方共同体、社会制度和观念形态的研究。

  1985年,美国斯坦福大学出版了黄宗智利用满铁调查资料撰写的《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12],该书探讨了20世纪上半期华北农村宗族与村政的关系,指出了现代化所导致的国家权力扩张对于新型的国家与村庄社会关系的影响。黄宗智借用卡尔·波拉尼的概念将农民学的主要传统归纳为形式主义、实体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三大类型。他认为,中国的小农经济具有极为顽强的生命力,它战胜或者阻碍了以追求利润为动力的经营式农场的发展,使商品化无法过渡到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中去。在华北地区的农村,商品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营式农场的出现,但同时也使这种追求利润的农场发展到一定规模便不能再发展下去。商品化带来了小农家庭的更加充分的完善和强化。1990年,黄教授又出版了同样给他带来巨大声誉的《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13].在该书中,黄发现长江三角洲农村经济的商品化不是按照舒尔茨的“经济人”逻辑,而是按照恰亚诺夫的逻辑推动的。舒尔茨从现代经济中的“经济人”假定来解释传统农业,以为从事传统农业的农民接受一种新生产要素的速度取决于适当扣除了风险和不确定性之后的利润,在这方面,传统农业中农民的反应和现代农业中农民所表现出来的反应相类似,这种经济人假定是从预设的概念出发而不是在农民经济活动的特定历史空间中去解释其内在的逻辑。恰亚诺夫认为农民经济有自己独特的体系,遵循自身的逻辑,农民生产的产品是为了满足家庭自身的消费,而不是为了在市场上获得最大的利润,小农追求的是生存的最大安全。[11]

  1988年,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美籍印度裔学者杜赞奇(Prasenjit Duara )出版了利用满铁“惯行调查”资料所写了《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14],该书探讨了中国近代国家政权建设背景下的“国家政权内卷化”和国家与村庄连接机制的变异问题,对华北的村落性质、宗族结构、国家代理人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他的研究挑战了施坚雅试图从村落以外的社会关系中分析社会组织原则,探讨地方社会与国家之间关系的集市体系理论和分析模式。作者从大众文化的角度,运用“文化的权力网络”概念探讨了村庄的政治权利与文化网络的脱节过程,分析了20世纪上半期国家在基层乡村丧失合法性的原因。杜赞奇认为,权力的文化网络是由乡村社会中多种组织体系以及塑造权力运作的各种原则组成。它包括市场、宗族、宗教以及水利控制之类等级组织以及庇护人与被庇护者、亲戚朋友之间的非正式相互关系网。由于这些组织与网络攀援依附于各种象征性价值,从而赋予文化网络以一定的权威,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高度依赖于文化网络以建立自己的权威。杜赞奇的研究还发现,中国的村落并不是孤立的存在,国家通过行政的和文化的渠道向乡村渗透,极大地改变了村落的宗族和宗教,对村落的社会结构产生了重大影响。因此,研究村落必须关注国家政权的影响,研究国家与地方相互关系的变化。他提出了乡村基层领袖在国家与乡村社会之间扮演着“经纪人”角色。“经纪人”可以分为两类:一是“赢利型经纪”,他们将小农视为榨取利润的对象;一是“保护型经纪”,他们代表社区利益,并保护自己的社区免遭国家的侵犯。“经纪人模型”注意到国家与乡村社会之间的角色,大大深化了国家与乡村社会互动的研究。近来,有学者进一步阐发了这一观点,提出以国家、地方精英和民众的三层分析方法,来解读中国乡村社会。黄宗智和杜赞奇村落研究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强调不同学科之间的沟通和融合,特别是史学和社会学的融合。

  1966年,韩丁(W.Hinton)出版了以40年代革命根据地的调查为基础的《翻身:一个中国村庄的革命纪实》[15],该书将土地改革的积极意义凸显出来,将土地改革描绘成世代受经济盘剥和文化压迫的农民翻身求解放的史诗性事件。柯鲁克夫妇(Isabel and David Crook)出版了《十里店:中国一个村庄的革命》,讲述了十里店1937年至1947年经历的土地改革过程。马若孟(Ramon H Myers )出版了根据满铁调查资料中的4个村庄的资料为基础的《中国农民经济:1890-1949年河北和山东的农业发展》[16],研究了近代中国的村庄和农户的组织、职能及其变迁。1984年,美国学者陈佩华(Anita Chan)、赵文词(Richard Madsen)、安戈(Jonathan Unger)出版了他们在1975-1978年间通过对移居香港的广东陈村村民的数百次访谈写成的英文著作《陈村:毛泽东时代一个中国农村社区的近代历史》[17],赵文词利用同一批资料出版了《一个中国村庄的道德与权力》,从政治文化的角度研究了陈村的道德权威和政治秩序。他们希望通过对个别村落的研究,了解整个中国发生的政治变迁。

  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社会学者们重新进入村庄进行田野工作成为可能,大陆的村落调查地点也逐渐向海外学者开放。1978年,作为第一批获准到中国农村进行田野调查的美国学者,弗里曼(Edward Friedman )、毕克伟(Paul G.Pickowicz)和赛尔登(Mark Selden )在对河北省饶阳县村落数千小时正式和非正式访问和讨论的基础上,于1991年出版了《中国的乡村,社会主义的国家》[18],探讨了中国共产党在战争时期及革命胜利后在华北农村社会进行的一系列改革,分析了这些改革在不同时期对农村社会及农民的影响,对国家建设的作用,以及它们与传统文化的关系。1984年,华裔学者黄树民在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 )等机构的资助下,到福建省林村进行田野调查,于1989年出版了《林村的故事:1949年后的中国农村变革》[19],作为一部民族志著作,黄树民通过对林村党支部书记叶文德人生经历的描述,分析了中国农村社会变迁过程中国家对村落政治文化的改造。黄认为,1949年以后,在农民生活普遍得到改善的情况下,传统上封闭、自治而独立的村落社区,逐渐受到官方意识形态的强力影响,但国家与民间社会仍处于一种双向的互动中,村落的某些信仰和风俗习惯仍然得以延续下来。作为一位受过专业训练的学者,黄在该书中分析了在中国农村进行田野调查遭遇到的问题,让读者体验到田野工作者“访谈的策略、恐惧、压力,和在访谈过程中寻求自我肯定的心情”。同一时期,萧凤霞(Helen Siu )的出版的《华南的代理人与受害者》[20]一书也探讨了20世纪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改造,萧氏通过对乡、镇、村社区的个案研究,指出在传统时代,中国的地方社区离中央权力机构行政控制中心较远,具有较大的自主性,当时的国家主要是利用地方精英的网络控制民间社会和社区生活。20世纪以来,国家的行政力量不断向下延伸,乡村的权力体系已经完成了从相对独立向行政“细胞化”的社会控制单位的转变,造成社区国家化的倾向。

  进入90年代以后,一批由中国本土学者撰写的有关村庄研究的著作陆续问世,形成了一股村落研究“热”。1992年,陆学艺出版了《改革中的农村和农民》[21],对大寨、刘庄、华西等13个人民公社时期的著名村庄进行了研究,指出在现代化过程中,农民逐渐离开土地,转化为非农业劳动者,即使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的劳动者,其社会身份、生产手段、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传统意义上的农民逐渐消失。

  王沪宁的《当代中国村落家族文化——对中国社会现代化的一项探索》[22],将村落文化作为研究中国社会现代化的核心内容。他认为村落家族文化作为远古形成的传统文化的核心向社会方方面面放射它的核心精神,使传统社会乃至现代社会无不受到村落家族文化的核心精神的驱动,这种辐射表现在社会品质、正统文化以及政治精神等方面。在他看来,虽然村落文化在现阶段有着积极的一面,但是村落文化的基质(血缘性、聚居性、等级性、礼俗性、农耕性、自给性、封闭性、稳定性)更多的是与现代社会主义文化(社会性、工业性、开放性、广泛性和变革性)不相适应的因素。村落家族文化的消解是历史趋势,回复是特定现象。

  1997年,王铭铭出版了对福建安溪县美法村的调查而撰写的《社区的历程——溪村汉人家族的个案研究》[23],该书以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作为分析框架,以福建溪村陈氏家族社区的经济、文化、社会演变史作为叙述架构,试图从一个家族社区变迁的历史中展现大社会的场景,分析陈氏家族如何形成、如何获得独立的地权、聚落分化、制度化的通婚地域和创造自己的社会经济组织,以及20世纪以来国家文化对乡土社会经济、社会、文化的渗透和冲击,以及地方社区一个世纪以来对政治运动和“规划的社会变迁”的反应。同年出版的《村落视野中的文化与权力——闽台三村五论》[24],进一步讨论了民族——国家与传统家族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现代化过程中民间传统的地位、地方性互助制度、民间生活观念与现代幸福观的可比性、现代权威制度形成中民间权威的延续等问题,创造性地提出了村落的地方性和社会的超越性问题,建立起了村落与超越村落的国家与社会力量之间关系的分析框架。

  1997年,折晓叶出版了《村庄的再造——一个超级村庄的社会变迁》[25],以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万丰村为个案,将乡镇企业的兴起和农民外出流动这两大热点主题置于对一个农村社区的研究之中,描述了在中国农村的非农化过程中,由外来力量和村庄内在的经济社会结构的相互作用所推进的社会变迁,认为中国基层社会变迁并未按照西方现代化和社会发展理论的某些假设而进行,而是出现了新的动力、规则、关系和问题。2000年,折晓叶、陈婴婴出版了《社区的实践——超级村庄的发展历程》[26],作者通过对自己深入调查的三类村庄的比较研究,对超级村庄这种新型的社区形态的形成、发展及其内部特征进行了描述和分析,认为超级村庄以微观的形式显示了中国农村发展的某些倾向,并启发我们关注乡土社会内源性发展的可能性及其意义、“能人”的作用问题、乡村重建社区共同体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多种所有制下解决问题的趋同性、社区实践中的合作问题、新的地方中心——非行政性镇的可能性以及“有增长无发展”的难题等。折晓叶的著作被认为是学术趋向的个案研究的代表。

  中国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的标志人民公社制度的垮台和村民自治制度的建立。张乐天于1998年出版的《告别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27],以浙江北部联民村为个案,描述了该村自1949年以后,尤其是人民公社时期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并且从“外部冲击——村庄传统互动模式”入手,分析了人民公社制度的嵌入对浙北农村发展的不利影响以及它对传统村落文化瓦解的双重作用,从而在中国现代化的时空坐标中对人民公社制度做出了历史定位。

  另外,曹锦清的《当代浙北乡村的社会文化变迁》(1995年)、陈吉元、何梦笔(C.Herrmann-Pillath)主编的《当代中国的村庄经济与村落文化丛书》(1996年)、王颖的《新集体主义——乡村社会的再组织》(1996年)、王铭铭、王斯福(Stephan Feuchtwang)主编的《乡土社会的秩序、公正与权威》(1997年)、牛凤瑞的《一个华北自然村落》(1998年)、毛丹的《一个村落共同体的变迁——关于尖山下村的单位化的观察与分析》(2000年)、阎云翔的《礼物的流动——一个中国村庄中的互惠原则与社会网络》[28]2000年)、陆学艺主编的《中国百村调查丛书。内发的村庄》(2001年),王晓毅等人的《村庄内外》(200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的《中国村庄的工业化模式》(2002年),都以不同的村庄为调查个案,在系统全面地分析中国农村社会变迁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新的分析视角。其中对于农村组织发生的合作取向,对于以家族、家庭等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经营管理方式等,都有新的分析和表述。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社区环境的变化突出表现为国家权力从农村的部分撤退和村民自治制度的建立,村民自治是我们理解“农村社区里正在发生的故事的一把钥匙”。村民自治及其引发的社会问题成为社会学研究的热点。张厚安等人撰写的《中国农村村级治理——22个村的调查与比较》(2001年)、徐勇主编的《乡土中国的民主选举——农村村民委员会选举研究文集》(2001年)、胡荣的《理性选择与制度实施——中农村村民委员会选举的个案研究》(2001年),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了村民自治运作的村落文化背景,提出了完善村级选举的政策建议。学者们认为,在国家引导的村民自治中,国家开始有意识地利用、开发乡村社会的撤退资源,即逐步恢复乡村“权力的文化网络”。当前的村民自治与民国时期“村治”的共同点在于,政府在整个过程中都处于主导推动者的地位。而且村级组织都具有行政功能与自治功能:凭借前者,国家基层政权对农村实施有效的行政管理;凭借后者,村级组织维护村民利益,管理村内公共事务和公共事业。也就是说,在村民自治的发展过程中,始终存在者国家和乡村社会两种力量的互动和协调。但是,在实践中,如何处理好这两者的关系却是一个难题,而且问题总是表现为“皇粮国税”的征收和农民的不堪重负。于建嵘于2001年出版的《岳村政治——转型期中国乡村政治结构的变迁》[29],以岳村为表述对象建立起有关中国乡村政治状况的理论分析模型,通过对岳村一个多世纪以来的政治关系、政治控制、政治参与和政治文化的变迁过程进行客观的描述和分析,试图从政治社会学和政治人类学的角度,剖析转型期中国乡村政治发展的过程和特征。吴毅于2002年出版的《村治变迁中的权威与秩序——20世纪川东双村的表达》,以四川东部的双村为个案,详细地考察了100年的村治历程,作者认为影响20世纪村庄权威与秩序的基本变量是现代性、国家和村庄地方性知识,而进一步决定这三种变量互动关系和结构的背景因素是20世纪的中国革命。作者通过对个案村这种长时段历史逻辑的梳理与建构,表达对中国村治历程的一种理解和阐释。

  20年来,学术界还出现了对著名田野调查村庄的再研究。除了国内外学者包括费孝通本人对江村的跟踪研究,还有庄孔韶对林耀华黄村、周大鸣对葛学溥凤凰村、潘守永等对杨懋春台头村、兰林友对“惯调”后夏寨的回访等。[12]庄孔韶教授作为林耀华先生培养的人类学博士,在其导师研究的基础上对黄村进行了后继研究,撰写了《银翅——中国的地方社会与文化变迁》[30]。它不仅拓展和延伸了林耀华的学术生命,而且代表了中国人类学努力的一个方向。庄孔韶对黄村的后续性田野工作,在方法论上对林耀华的“均衡论”有所修正和发展,提出了类蛛网式社会解释模式,将人际关系网络看作类蛛网结构,这其中有一个中心点,从大社会网的中心点到周边的联系呈放射状。社会层级都有类似的类蛛网结构,只是网内条块空间大小不一。网内条块分布表现了与中心点的层级性关系的构架,越靠近中心点越可摆布下级机构以及平衡下级横向机构之间的关系。在平衡的互动关系中,庄孔韶注意到了关系网络中的支配性一面,这一解释模式有更强的解释力。

  从社会学和人类学的传统看,选择一个调查点,然后每隔一段时间再前去调查研究,探讨不同时间点的文化变迁,从中发现规律性的认识,是一个好的传统,其意义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直接延续了调查地点的学术生命,二是获得重新审视这个地点的机会。一方面,这种审视因为时空的跨越而回发现新知;另一方面,因为理论框架的不同而增加了观察的角度。[13]这无疑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研究取向和学术实践路线。

  在过去的100年中,有关中国传统农村社会转型的研究,一开始就深深植根于中国农村社会现代化的具体实践之中,并具有广泛的国际性。期间,中国大陆传统农村社会经济变革与转型的实践,经历了50年代以前的半殖民地性质的零星农村工业化和革命根据地发展起来的土地改革运动、50年代中期至70年代末的集体化运动对传统农村经济全面改造的尝试、家庭联产责任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对传统农村经济的改造和乡村工业化的全面启动等前后三个时期。我们以上讨论到的学术研究的进程,也基本上与这三个时期相吻合。对于中国农村社会及农民问题的研究,中外学者虽然出发点不同,目的迥然有异,但百年中国社会发展、农村社会的巨变,不断地为他们的学术研究提供新的营养。他们的研究相互影响,相互参照,相互促进,尽管发展迂回曲折,但整个世纪的调查与研究算得上成绩斐然。

  20世纪最后20年出现的中国村落研究的热潮,是有其深刻原因的。按照现代化理论提供的历史图景,在我们这个日益全球化的时代,必然意味着作为“乡土本色”的村落的消失,“村落的终结”也的确是每天都在发生的故事。从1985年到2001年,由于城镇化和村庄兼并等原因,中国村落的个数从940617个锐减到709257个。仅2001年,那些延续了数千年的村落,就减少了25458个,平均每天减少约70个。[14]可是,就在这村落消失的大潮中,社会科学家们却重新发现了村落的重要意义,它反映了学术界在20世纪末期出现的一些新动向。

  经典现代化理论有两个基本的观点:第一,现代与传统是相对立的;第二,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是“单线式”的进化,“传统”与“现代”是根本对立的两极。这两个假设越来越遭遇到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的挑战,人们开始怀疑西方现代化模式在全球范围内的普遍适应性,重视非西方民族文化传统在现代化中的意义,出现了学术本土化的“自我意识”。西方的学术话语来到中国后,带给学术界的一个负面影响是忽视了对中国经验的“中国化”认识,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在规范的现代西方社会科学概念中发现不了“中国经验”的切实表达路径。时至今日,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者自身的逐渐成熟加速了寻求“中国化”表达方式的理论自觉:面对中国本土的特殊问题,运用本土的经验材料,提炼出不同于西方的研究方法,形成具有本土特色的学理架构,从而揭示中国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而走进中国传统文化主要载体的“村落”的日常生活,听懂农民的生活逻辑,理解村落与国家互动的历史轨迹,可以让我们有更多的底气应对强势话语权力,为中国乡土经验和学术理念的构建探索一条新的道路。出现在世纪末的对乡土中国的学术热情,与20世纪三、四十年代梁漱溟、晏阳初、费孝通等发起的“乡土中国的重建”,二者关注的重点有所不同:乡土中国如何面对现代化的挑战是20世纪上半期知识分子思考的核心主题,其成果带有表述和解决中国问题的理想,90年代以来对乡土社会的重视则强调把“乡土中国”作为一种学理类型看待。近年来,从事村落研究的一些学者主张“中国主位”的乡村社会性质研究,其思想核心在于建构一套非西方理论关照的中国乡土经验,进而寻求对这一经验的妥贴化理论表达。这种思路同逐渐兴起的学术资源本土化的思潮相互连通,并成为其中的一部分。

  在这个“远大”的目标中,村落研究肩负着重大的学术使命。长期以来,学者们一直被“进入村落”和“超越村落”困扰着,中国的村落千姿百态,对村落的个案调查,尽管可以做的非常深入细致,但也容易囿于个案的特殊性而失去普遍的解释力,百年村落研究的历史告诉我们,不断地做微观层次的村落个案研究并不能形成宏观的中国社会理论。如何在与国际学术界平等对话的基础上,把具体的村落研究上升到对整体中国的认识,从而在“地方性知识”和“整体社会知识”之间找到一个结合点,建立起具有广泛解释能力的分析框架,是村落研究者在新的世纪努力的一个方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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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Helen SinAgents and Victims in South Chind.Yale University Press.1989.

  [21] 陆学艺:《改革做的农村与农民:对大寨、刘庄、华西等13个村庄的实证研究》,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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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王铭铭:《社区的历程:溪村汉人家族的个案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年。

  [24] 王铭铭:《村落视野中的文化与权力:闽台三村五论》,三联书店,1997年。

  [25] 折晓叶:《村庄的再造:一个超级村庄的社会变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

[26]折晓叶、陈婴婴:《社区的实践——超级村庄的发展历程》,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

  [27] 张乐天:《告别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东方出版中心,1998年。

  [28] 阎云翔:《礼物的流动:一个中国村庄中的互惠原则与社会网络》,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

  [29] 于建嵘:《岳村政治:转型期中国乡村政治结构的变迁》,商务印书馆,2001年。

  [30] 庄孔韶:《银翅:中国的地方社会与文化变迁》,三联书店,2000年。

   

       本文是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成长基金项目 “中国传统乡村社会转型研究”的系列成果之一。原文载于《民俗研究》)

      (作者  李善峰系山东社会科学院省情研究院院长  研究员) 

编审: 凌琪      责任编辑: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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