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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杨恩玉《萧梁政治制度考论稿》
发布时间:2015-10-29 10:21  作者: admin        阅读量:

在中古政治制度史研究领域,能有新的创获实属不易。杨恩玉副研究员所著、在2014年由中华书局出版的《萧梁政治制度考论稿》(下文简称《考论稿》),正是这一领域的一部最新力作。该著史料详实、内容宏富、考订严谨、新见迭出,展现了作者深厚的学术底蕴。作者通过缜密的考辩,对萧梁政治制度研究中的诸多问题,逐一提出自己的创见,均言之有据、持之有故,不少结论解决了当前学界聚讼纷纭的问题。下文仅从萧梁官班制、太学、国子学以及经学策试等方面,对该著创新之处略作评介。

其一,关于萧梁官班制的渊源,史学界流行的观点是——十八班制由九品官制一分为二析分而来,还有学者主张梁官班制来自对北魏孝文帝官品析分的模拟。《考论稿》对这两种观点进行了缜密的辨析、质疑;通过对魏晋宋齐时大量的制度规定和官职迁转实例的分析和阐释后提出:“早在两汉时期萌芽的官职迁转‘故事’,魏晋以来逐步发展为阶级繁多的班例,它们与梁官班制的性质、排列次序基本一致,从而成为梁官班制的直接来源”(第168页)。这一见解虽然已经无可置辩,但作者的研究并未就此止步,而是进而论证了魏晋以来的“历代‘选簿’文献或官阶著作,在性质、内容上与《梁选簿》的一致性,证明它们是萧梁制定官班制的主要依据与直接材料来源”;“梁官班制是由朝班演变发展而来”(第180、181页)。《考论稿》关于官班制渊源的新见解,论证之严密让人无懈可击,可谓是不易之论。

其二,学者一般认为,官班制的性质与官品制相同;并通常用官品制来阐释官员的官职迁转次序。《考论稿》首次提出:“官班制是一项士庶起家与官员官职迁转的官阶制度”;“官班制不仅是梁陈两朝士庶起家与官员官职迁转的参照体系;由于它从魏晋宋齐的官班、官阶继承发展而来,它对于认识魏晋、宋齐的同类问题也具有不可替代的参考价值。士庶起家与官员的官职迁转,不是按照官品,而是依据官班”(第140—141页)。这一创获对于矫正学术界的不当认识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例如,祝总斌先生断言:《通典》所列魏官品“决非曹魏前期的制度。因为它与《三国志》所载曹魏前期诸臣的历官、升迁次序多不合。”(祝总斌:《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47页。)日本学者宫崎市定先生认为:“东晋时代在晋升顺序上突然不按照官品进行,屡屡发生自上品向下品移动也算作升迁的情况。”(宫崎市定著,韩昇、刘建英译:《九品官人法研究:科举前史》,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126页。)根据《考论稿》的以上观点,这些误解不攻自破。

其三,解决了南朝太学有无以及萧梁国子学建立时间的难题。对于南朝太学,长期以来学术界一直众说纷纭,主流观点是——南朝没有太学。这一观点的首要依据是《建康实录》的有关记载。《考论稿》通过对《建康实录》相关内容的校勘和阐释,得出结论——“东晋国子学在建康城(即唐朝江宁县城)东南二里一百步,而太学在建康城(即唐朝江宁县城)东南七里,前者在秦淮水西,后者在秦淮水南,二者分立两处,相距四里二百六十步,显然是两所各自独立的学校,太学并没有并入国子学”(第272—273页)。据史书记载,南朝不仅有不少太学生和太学实体,而且还有在太学内部的教学活动。但有学者认为,这些记载的太学生和太学实际是指国子生和国子学。《考论稿》指出:“南朝社会‘士庶天隔’,…… 故国子学与太学仍然是两所区分贵贱的学校,国子生不宜称太学生,国学也不可能称太学”(第275页)。作者不仅对有关史料都作出了新的诠释,而且通过考证指出:“许懋入太学在宋顺帝升明元年(477)”,“江革入太学不晚于永明二年(484)”;而当时的宋齐都不存在国子学(第275、276)。显而易见,将太学生和太学视为国子生和国子学的观点难以成立。作者进而通过对魏晋南北朝时期国子学和太学的全面考察,得出结论——“东晋南朝时期太学作为一项‘传世共守的制度’成为国家官学的首选,基本一直存在”(第284页)。作者精湛的校勘和考释,令人折服、倾倒。学术界对南朝太学的聚讼纷纭、莫衷一致,可以说至此得到彻底澄清。

对于萧梁国子学建立的时间,学术界有以下四种不同的观点:天监四年;天监初筹办,天监七年正式成立;始建于天监七年,天监九年方成;天监七年兴复。《考论稿》通过对有关史料的详实阐释,对这些观点进行了合情合理的辨析、质疑,进而得出的新结论是——“萧梁国子学开办于天监元年”(第288页)。作者对此提供了不少证据,无可置辩的铁证是——考证出张缅入国子学在天监三年,褚向入国子学在梁武帝登基之初,即天监元年。萧梁国子学的建立时间,至此得到了圆满的解答。

其四,对于萧梁经学生策试制度,作者正本清源,条分缕析,还原了制度的本来面貌。学者一般认为成绩等级有甲科、高第、明经、推第、清茂等,甲科仅限于宗室子弟,高第为第一流的名门,明经是门第最低者。《考论稿》通过对有关史料的考释,得出的结论是:“‘甲科’即是‘高第’,二者不分高下;‘甲科’并非只授予皇室子弟”;“明经、清茂都是策试的科目,而非成绩”;“‘推第’是‘擢第’之讹,形近而误”;“擢第就是及第的意思,也就是考试成绩合格被录取,它不仅指高第,还包括其他被录取的等级”(第330、332、333页)。作者进而通过对两汉以来经学生策试成绩和察举策试成绩的全面考察,得出的结论是:“萧梁经学生策试是十个问题,成绩等级分甲、乙、丙三等即高第、中第、下第三等,其标准分别是答对十条、九条与八条、七条与六条。六条以下为不合格,不予擢第”(第337页)。作者通过详实、精深的考证得出的这些结论,更合乎实际、更加让人信服。

扬州大学王永平教授对《考论稿》的雏形——杨恩玉的博士论文《萧梁政治制度研究》评价说:“作者对不少学界名家已有论述的问题,皆有新见,且言之成理,似更合理”(封底)。通过上文所述可知,王先生的这一见解是非常中肯的。作者在博士论文的基础上又经过四年的修稿、充实,因而目前的《考论稿》更加完善、精致。



编审: 凌琪      责任编辑: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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