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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善英:家庭教育离不开优秀传统文化
发布时间:2022-02-15 08:55          来源: 《大众日报》2022年2月15日 阅读量: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弘扬,提出了“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两创”方针。不久前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该法不仅为当下家庭教育提供了根本指导和遵循,也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供了良好契机。

家庭是培养、引导未成年人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重要场所,家庭教育是培养和塑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品质、行为习惯的重要途径。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文化根脉,蕴含着丰富的价值理念、人文精神、道德风范,是中华民族历经五千多年的历史变迁而始终生生不息、薪火相传的文化基因;它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它体现着中国人民世世代代在生产生活过程中形成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审美观等,是中国人民在修齐治平、尊时守位、知常达变、开物成务、建功立业过程中塑造的独特精神气质和精神风貌。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未成年人的价值观念、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和引导作用,是家庭教育最深厚的文化沃土和最直接的精神源泉。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努力用中华民族创造的一切精神财富来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新时期要充分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每个家庭中生根发芽,为每个孩子提供丰富的精神滋养,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形成优秀的道德品质,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培育未成年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文化自信心,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在文化价值多元化、信息碎片化的新媒体时代,更好地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促进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久久为功,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融入家庭教育。

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出故纸堆,生动鲜活地呈现出来,进入寻常百姓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既包含着爱国、爱民、爱家的家国情怀,也包含崇德向善、尊老爱幼、勤俭节约、团结互助、诚信友爱、遵纪守法的优秀道德品质,还包含着积极健康的劳动观、成才观、安全观、生命观、义利观等价值观念。如果这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仅仅停留在高校或科研机构的图书馆或故纸堆里,就会被埋没或与世隔绝。这就需要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学者,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更深层次的挖掘、整理、阐释、拓展和延伸,把那些深藏在故纸堆或古文字中,晦涩难懂的优秀传统文化,以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转换表达出来,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动鲜活起来,从封闭的角落走向大庭广众,贴近百姓生活,走入百姓人家,让这些文化瑰宝在新的时代条件下重新绽放生命力和无穷魅力,大放异彩。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努力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之与现实文化相融相通,共同服务以文化人的时代任务。”

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塑造良好家风,助力家庭教育。《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这就需要作为家庭教育主体的家长自觉主动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自身思想道德修养和文化素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和水平。不仅如此,家长还要身体力行、言传身教,以正确的方式方法构建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核心的优良家风,做中华优秀传统美德的倡导者、践行者,依此潜移默化地熏陶和培养孩子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培养孩子广泛的兴趣爱好、健康的审美情趣、吃苦耐劳的优秀品质、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提高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和独立生存能力,做一个道德高尚、身体健康、知识全面,对国家、社会和人民有益的人。

政府要充分发挥自己在协调社会力量方面的优势,找准定位,尽职尽责,在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家庭教育的过程中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充分发挥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积极作用,尤其注重妇联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充分调动中小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社区等相关部门的积极主动性,为家长提供学习和践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机会和平台。

利用各种文化载体和传播媒介加大宣传力度,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家庭教育营造和谐良善的整体社会文化氛围。充分发挥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科技馆、体育场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中的重要载体作用,例如以讲座、展览、电影、剧场、沉浸式体验课等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形式对家长和未成年人进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尤其是网络平台的宣传作用,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例如通过建设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服务平台,开设优秀传统文化公益性课程;利用手机等终端设备宣传当代社会中敬老向善、助人为乐、诚信守法、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等典型案例,引领社会风尚,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根铸魂、启智润心。

(作者系山东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编审: 凌琪      责任编辑: 李凤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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