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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祥成:关于农业新旧动能转换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17-09-04 11:13  作者: admin        来源: 《山东社会科学报道》2017年8月30日 第46期 阅读量:

一、充分认识农业新旧动能转换问题提出的重大意义

新旧动能转换是广受关注的热点问题,农业领域的新旧动能转换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实践中“三农”工作面临的又一个全新课题。从2004年至今,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几乎都提出了与“三农”相关的新任务、新要求。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就是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来的,也是该文件的主题。从这些任务、要求的变化脉络可以看出,我国推动农业发展的政策思路经历了一个由表及里、从治标到治本、从局部问题攻坚到全面系统谋划的过程。与此同时,中央一号文件也从沿循已久的集中攻克农业领域某一方面具体问题的思路,转向更加重视从全局进行谋划,从解决农业发展中出现的结构性问题入手,探讨如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探索切实可行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的方向上来。明辨农业政策思路的变化并不是否定之前的政策努力。因为不同时期都会面临不同的矛盾,不同时期的政策是对当时所面临的问题与矛盾做出的尝试性的反应,不可能做出超越历史发展阶段的政策实践。每个时期的政策各有特点,各有侧重,并无优劣之分。同时,这也完全符合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一般规律: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是一种波浪式的前进或螺旋式上升的过程。因此,农业新旧动能转换问题的提出,表明我国对于现代农业发展的认识更进一步:发展动能在目前来看可能比转方式、调结构等问题更基础、更紧要。如果发展动能出问题,即便方向正确,也会行之不远。

二、山东培育农业发展新动能的基本条件

与以往发展条件相比,人力资本下降是农业发展动能衰减的突出表现。由于我国农业发展的可持续性变差,再加上人力资本又与农业发展方式、农业科技推广应用等紧密相关,所以应该高度重视农业发展的动能转换问题。随着发展条件的变化,农业发展新动能主要来源于不断参与到农业生产经营的新主体、不断融入农业生产的新技术以及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新需求。与其他先进省份相比,山东培育农业发展新动能具有不同的基本条件。

(一)用于农业发展的土地空间相对充足,但土地结构侧重于生产功能

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数据(2009年底数据)显示,山东省用于农业发展的土地资源相对充裕。山东省有766.83万公顷的耕地,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48.56%,这个数字高于苏浙粤三省的数据(见表1)。从总体上用于农业发展的土地资源数量看,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在内的土地面积,山东省达到1042.48万公顷,在绝对数量上低于广东的1438.50万公顷,高于江苏和浙江的数据。然而,浙江、广东两省林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都高于50%,而山东省的林地占比只有9.72%。林地不仅具有经济功能而且还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是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的重要载体。从土地利用结构上看,山东农业更加侧重于生产功能,是国家重要的粮食主产区。因此,山东省培育农业发展新动能应该立足于这样一个基本的限定条件统筹考虑(见表1)。

表1 鲁苏浙粤四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 单位:万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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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广东省的其他土地面积没有公布,该数据系笔者根据其他省份其他土地面积占比的平均水平估算得到的。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较为迅速,但农村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还有待提高

根据山东省农业厅的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省依法注册登记的农民合作社15.4万家,数量增加2.55倍;规模以上龙头企业达9300多家,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家庭农场达4.1万家。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迅速。横向来看,与苏浙粤三省相比,山东省三种代表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数量上具有较大优势(见表2)。

表2 鲁苏浙粤四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对比情况 单位: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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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经济理论和实践经验表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别是家庭农场、合作社等经济组织成长发育的程度,与农业要素市场特别是土地流转市场的发育程度密切相关。截至2015年底,山东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了2569.5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土地面积的27.3%;而同期,浙江土地流转面积达到955万亩,占承包耕地的50.5%以上;江苏省已流转土地3095万亩,占农户家庭承包地总面积的60%。可见,作为先发地区,浙江、江苏等省份的土地流转市场已经发育较为成熟,有助于规模化、职业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发展。上海农村承包地流转率达到了73.7%,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粮食家庭农场考核及退出机制,并且将茬口安排、适时收种、安全用种用药、外围沟清理、秸秆还田、生产管理、场容场貌等纳入考核范围。可以说,上海市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管理方面是领先的,比其他地区积累了更多经验(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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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鲁苏浙沪四省市农村土地流转情况


(三)纵向对比,农业科技进步作用显著;横向对比,农业科技支撑仍有差距

近年来,通过实施农业良种工程、精准农业、黄河三角洲盐碱地绿色开发、园区产业提升工程等一批农业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示范工程,山东省农业科技有了长足的进步,农业科技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农业科技园区体系日趋完善,农业科技创新继续走在全国前列。2016年,全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1.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良种覆盖率达到98%。横向来看,江苏省2014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4.2%,领先全国;2016年,浙江省农业科技贡献率62%以上,农业科技支撑比较强;而据《南方日报》的报道,2016年广东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2.7%,位居全国第二(见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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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鲁苏浙粤四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虽然山东省农业科技进步在农业发展中的作用已经比较突出,但是与其他先进省份相比,仍然有一定的差距。而且从各省第二次R&D资源清查的数据(2009年底数据)可以看出,山东省农业科技研发投入不仅没有领先反而落后于其他省份(见表3)。

表3 鲁苏浙粤四省农业R&D投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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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快速升级

山东省城乡住户调查的数据显示,2015年,山东省居民人均消费14578.4元,其中农村居民人均消费8747.6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19853.8元。同2013年相比,食品烟酒、居住支出占比分别降低0.65个百分点和2.68个百分点;而教育、文化和娱乐,以及两类用品及服务(生活用品及服务,其他用品及服务)占比分别增长1.03个百分点和0.52个百分点。山东居民消费结构进一步向享受型消费升级。

与其他省份相比,2015年江苏省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556元,其中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2883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3476元;浙江省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4117元,其中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108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8661元;广东省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975.7元。从消费支出上看,山东省城乡居民消费支出的绝对数低于苏浙粤三省。从消费结构上看,山东省城乡居民享受型的消费结构与其他三省无异,甚至特征更加鲜明(见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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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鲁苏浙粤四省城乡居民消费结构情况

(作者系山东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编审: 凌琪      责任编辑: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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