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作为国家确定的中日韩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应积极争取在一个较小的地域范围内设立重点面向日韩的自由贸易园(港)区。”
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培育山东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优势,需要着力在以下方面实现新突破:
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领域。改革开放以来,山东很好地抓住了国际制造业跨国转移的机遇,推动了制造业的结构升级和竞争力提升。但是,山东服务业开放程度不高,竞争力弱,成为经济发展中的明显“短板”。服务业大规模跨国转移已成为经济全球化的新特征,国际直接投资向服务业转移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从投资流量看,目前服务业跨国投资占全球跨国投资总量的比重已超过2/3。山东应积极抢抓服务全球化、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机遇,在提升制造业利用外资水平的同时,把扩大服务业开放作为新阶段深化对外开放的战略重点,进一步放开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拓展服务业利用外资领域、扩大服务业利用外资规模,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
培育外贸发展新优势。在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国内生产要素成本不断上升、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强化的背景下,传统的规模扩张型外贸发展模式已经不可持续。山东应着力推进企业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产业竞争新优势,提高在国际产业分工中的地位,促进外贸结构优化,尽快实现外贸发展从依靠成本优势向以人才、资本、技术、服务、品牌为核心的综合竞争优势转变。
创新对外投资管理体制,积极扩大对外投资。扩大对外投资是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的之路。近年来,山东对外投资增长迅速,对外投资额位居全国前列。应积极推进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在投资审批、外汇管理、金融服务、货物进出口、人员出入境等方面放宽限制,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推动更多的企业和个人到境外开展投资合作,实现山东对外投资新突破,增强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
积极争取设立自由贸易园(港)区。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在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基础上,将选择若干具备条件的地方发展自由贸易园(港)区,作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试验窗口。目前,国内多个城市正在积极申请自由贸易园(港)区试点。山东作为国家确定的中日韩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应积极争取在一个较小的地域范围内设立重点面向日韩的自由贸易园(港)区,在外商投资管理体制与模式创新、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等方面先行先试,辐射带动更大地域范围的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