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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兰永:浅谈计生奖励扶助政策城乡一体化问题
发布时间:2016-06-08 16:55  作者: admin        来源: 《中国人口报》2016 年6 月3 日 阅读量:

随着生育政策的调整以及人口形势的变化,以农村为重点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亟需加以改革完善。计生奖励扶助政策体系改革的要点,就是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思路,使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向城乡一体化的方向发展。笔者认为,推进计生奖励扶助城乡一体化实践,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逐步建立奖励扶助一体化实施框架:

(一)以社会福利分析理论作为奖励扶助城乡一体化政策的分析框架。指导社会救助的理论繁多,但是明确指导奖励扶助的理论少之甚少,笔者认为指导计生奖励扶助具有针对性的理论,应属美国社会福利学家吉尔伯特和特雷尔提出的社会福利分析理论。根据社会福利分析理论,笔者把“谁领取”、“领取什么”、“如何发放”、“如何筹资”作为奖励扶助政策城乡一体化的分析框架。社会福利政策分析理论,切入到了奖励扶助政策城乡一体化运行的微观领域,每个问题中政策选择的范围、政策选择所体现的社会价值以及内在的理论或假设,使奖励扶助政策运行各环节各司其职,形成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城乡一体化运行的良性机制。

(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城乡一体化的现状分析。首先,开展城乡奖励扶助政策受益对象的人口学特征分析。了解受益对象的年龄结构、性别结构、居住方式、独生子女家庭所占比重等。其次,开展城乡奖励扶助政策落实情况分析。全面总结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落实情况,了解受益对象确认、奖励扶助形式、奖励扶助金标准、奖励扶助筹资渠道等环节,对奖励扶助政策进行评估。最后,开展城乡奖励扶助政策执行效果分析。全面评估城乡奖励扶助政策在社会救助、促进计划生育等方面起到的积极作用。

(三)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城乡一体化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近年来,生育政策不断调整完善,计生奖励扶助政策也要适应生育政策的变化。首先要分析城乡奖励扶助政策受益家庭的利益诉求。如部分受益家庭感到奖励扶助力度不够大、奖励扶助政策不足以纠正人们的传统生育观等。其次要分析城乡奖励扶助政策运行存在的问题。如确认救助对象的行政成本过高、奖励扶助资金发放程序不健全等。最后要分析奖扶资金短缺对奖励扶助政策可持续性的制约效应。一些欠发达地区,落实城乡奖励扶助政策有心无力的现象尤为突出,可能导致符合条件的计生家庭不能完全享受奖励扶助金的支持。

(四)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城乡一体化实施路径分析。笔者认为,构建奖励扶助政策一体化实施框架,需要抓实多个环节。一是确认受益对象。在明确计生奖扶政策受益对象标准的基础上,确认受益对象实行“三级审核”制,由村(居)、乡镇(街道)政府、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逐次审查确认,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对象确认理念。二是选择灵活的奖扶形式。奖励扶助政策的兑现,既可发放现金,也可发放受益对象满意的商品,在兑现形式上可具有较大的灵活性。三是发放标准动态化。城乡计生奖励扶助金实行动态调整,当城乡居民家庭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累计增长幅度达到或超过一定程度时启动调整机制,奖励扶助金按照一定百分比向上浮动。四是筹资渠道多元化。从横向角度看,拓展国家、社会、企业和其他非盈利组织等筹资渠道,着力解决奖励扶助资金短缺问题;从纵向角度看,各地区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奖励扶助金在国家、省、市、县之间要形成合理比例,特别是省、市、县三级要积极协商,形成弹性分担机制。

(作者系山东社会科学院政策研究室副研究员)

编审: 凌琪      责任编辑: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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