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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娜:十月革命后列宁“工会职能定位说”的演变
发布时间:2020-11-06 14:46  作者: 关娜        来源: 《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2020年第2期 阅读量:

摘要:列宁工会思想是列宁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宁关于工会职能的定位在十月革命后不断发展演变:首先是“工会国家化”的职能定位,列宁将工会定位为国家机关的一部分,通过“工会国家化”实现人民管理国家;其次是“共产主义学校”的职能定位,列宁要求工会承担起提升工人阶级管理能力的教育职能;最后是“两种保护”的职能定位,列宁提出工会既要保护工人阶级利益,又要保护国家利益。十月革命后列宁关于工会职能的定位在理想与现实的碰撞中不断演进,从早期理想主义回归到现实中来,体现了列宁工会思想的与时俱进。由于主客观历史条件的限制,列宁关于工会的认知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关键词:列宁;十月革命;工会职能;定位;演变


列宁工会思想是列宁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十月革命前的较长历史时期里,列宁主要基于革命需要来看待工会问题,认为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组织者和代表者,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工会应该团结和联合工人、反抗资本主义统治,从而维护工人阶级利益。十月革命后,面对巩固政权、管理国家等一系列现实问题,列宁开始对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工会组织的性质及其职能进行初步探索,关于工会职能的认识不断演变,经历了“工会国家化”“共产主义学校”以及“两种保护”的定位变化。比较和分析十月革命后列宁关于工会职能定位的发展与变化,对于今天我们正确认识工会发展及其职能发挥具有重要意义。

一、“工会国家化”的职能定位

十月革命胜利后,代表工人阶级的布尔什维克党上台执政,建立起无产阶级专政的苏维埃政权。在当时的形势下,如何界定工会这个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在工人国家中的任务、地位和作用,成为布尔什维克党面临的一大难题。列宁认为当下国家成为工人阶级的国家,工会代表工人阶级直接参与生产、管理成为顺理成章的事情。于是,列宁提出“工会国家化”的职能定位,由工会代表工人群众全面承担起直接管理国家的职能,把工会变成国家机构的一部分。

早在十月革命前,列宁就有了“工会国家化”的设想。“我们‘一定要走把工会组织同国家政权机关合并起来的道路’。这在理论上我们是知道的,在十月革命以前我们就是这样筹划的,而且本来就应该预先筹划好。”列宁“工会国家化”的设想基于其无产阶级政权建设的理念。首先,列宁在十月革命前就主张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在俄国建立直接民主的国家政治体制,由工会代表全体工人阶级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利,从而实现直接民主。列宁认为,在管理国家方面布尔什维克党应该将工会视为助手和主要依靠力量。“在一个拥有亿万人口的国家里,我们只有几十万党员。这样的政党怎么能管理国家呢?首先,包括几百万人的工会是它的助手,而且应当是它的助手。”其次,列宁提出民主革命向社会主义革命过渡时期的主要任务不是立即推行社会主义,而是“过渡到由工人代表苏维埃监督社会的产品生产和分配”。当时,资产阶级临时政府、孟什维克和社会革命党人主张由政府机关来承担监督的任务,但是列宁坚决反对,并特别强调工会是“工人监督”的主要执行者和承担者,“组织自下的、民主的检查和监督,即由人民自己,由职员工会、工人工会以及消费者团体等等实行检查和监督”。列宁希望通过“工人监督”的方式夺取资本家的管理权,从而实现广大工人群众直接管理的愿望,并且这一想法一直延续到十月革命胜利之后。而工会在实施“工人监督”的过程中得到了极大的锻炼,扩大了影响力,并为其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进一步强化了“工会国家化”的定位。随着布尔什维克党上台执政,无产阶级专政的苏维埃政权正式建立。列宁认为在工人阶级国家的既定事实下,由工会代表工人阶级管理国家也成为当时主客观形势的选择。列宁关于“工会国家化”的职能定位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首先,列宁认为“工会国家化”就是要实现工会和国家机关的合并,工会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一部分。“在当前的社会主义革命进程中,日益发展的工会应当成为社会主义政权的机关,应当同实现组织经济生活的新原则的其他组织并列地进行工作。”其次,列宁认为工会在国家化的过程中主要承担的是管理国家经济的职能。列宁在分析十月革命后苏维埃的任务时提到:“工会正在成为并且应当成为国家的组织,它首先担负着根据社会主义原则改造整个经济生活的责任。”列宁指出:“目前,工会工作的重点应当转到组织经济方面。工会是按照生产原则建立起来的无产阶级的阶级组织,它应当担负起组织生产和恢复我国被破坏了的生产力的主要工作。”1917年11月,列宁把组建国民经济委员会的任务交给了工会和工厂委员会,到工会“二大”召开时,工会已经作为生产组织者建立了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再次,列宁认为工会在承担经济职能的同时,也要承担起同旧传统、旧观念做斗争的政治任务,应该成为国家主要的政治机关。“工会作为无产阶级在阶级范围内最广泛的组织,实际上正是现在,尤其是在无产阶级通过政治革命取得了政权之后,应该发挥特别巨大的作用,应该在政治上占据最核心的位置,应该在某种意义上成为主要的政治机关,因为使无产阶级取得了政权的政治革命已经把政治上的一切旧概念、旧范畴推翻了,颠倒过来了。”最后,列宁在这一阶段主张工会以独立的形式参与国家管理工作、行使国家职能。“工会是最广泛的组织,现在它在形式上仍然是独立的组织……它能够而且应当积极参加苏维埃政权的工作:直接参加一切国家机关的工作,组织群众来监督这些机关的活动等等,建立对整个生产和分配进行计算、监督、调节的新机关。”

经过“工会国家化”的实践,列宁逐渐认识到实现无产阶级专政、管理国家是一项非常复杂和困难的任务,而工会组织成员文化水平不高、管理技能和政治素质缺乏等现象普遍存在,工会无法胜任直接全面管理国家的职能任务。因此,列宁关于“工会国家化”的定位开始发生了变化,他在工会“二大”上指出:“我们不能一举实现工会和国家政权机关的合并。这样做会犯错误。事情不能这样办。”列宁提出目前应该把“工会国家化”作为无产阶级的伟大目标和无产阶级解放事业的远景。但是在工会“二大”上列宁对工会的定位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他认为工会既是国家组织又是教育组织,仍然要继续承担管理职能。直到1920年初,列宁主张由“一长制”代替工厂委员会集体管理制,这意味着“工会国家化”政策的结束。

“工会国家化”的职能定位是当时主客观历史条件的产物,一方面对于激发广大工人群众的革命和建设热情、巩固新生苏维埃政权起到了巨大作用,另一方面其建筑在向共产主义直接过渡的思想基础上,对当时俄国国情缺乏正确、客观的判断,超越了当时的社会发展阶段,具有理想主义色彩。这一时期列宁的主导思想是“直接过渡”,因此其工会思想也深受影响。由于社会发展条件的限制,当时的俄国工会组织只包括了大多数工人群众,还没有包括全体劳动者,因此工会还不具备代表全体劳动者管理国家的条件。实践也证明,“工会国家化”将工会这一维护劳动者利益的群众组织变为管理国家的行政机构,是对工会以及工人阶级的“过度使用”。当时,列宁对工会组织的能力过于乐观,“工会国家化”赋予工会过多的职能,已经远远超出了工会组织的性质和职能范围。由于工会承担过多的职能任务,严重影响其在维护工人阶级利益方面发挥作用,导致其陷入行政事务,也为之后苏联工会组织高度行政化的模式埋下了伏笔。

二、“共产主义学校”的职能定位

在新生的苏维埃政权面临内忧外患的严峻形势下,以列宁为核心的布尔什维克党提出集中全国的人力物力财力巩固社会主义政权,进入“战时共产主义”的特殊时期。同时列宁意识到“工会国家化”存在一定的问题,工会无法胜任全面管理国家的任务,开始主张工会要承担教育和培训工人阶级的任务。

这一时期列宁将工会职能转向教育方面是有其现实原因的。列宁立足俄国实际,发现工人阶级及其工会组织并未完全成熟到可以直接全面管理国家的程度。一方面广大工人群众知识水平较低,政治素质不足,并且没有完全摆脱资本主义旧思想和旧观念的束缚,还不具备直接管理国家的能力,需要通过教育进行全面提升。“在俄国,很大一部分居民还愚昧无知,因为过去是千方百计不让工人和被压迫群众受到教育的。”“直到今天我们还没有达到使劳动群众能够参加管理的地步,因为除了法律,还要有文化水平……由于文化水平这样低,苏维埃虽然按党纲规定是通过劳动者来实行管理的机关,而实际上却是通过无产阶级先进阶层来为劳动者实行管理而不是通过劳动群众来实行管理的机关。”另一方面,列宁认为俄国工会存在“某些反动色彩”,因为“当无产者的阶级联合的最高形式,即无产阶级的革命政党开始成长的时候,工会就不可避免地暴露出某些反动色彩,如某种行会的狭隘性,某种不问政治的倾向以及某些因循守旧的积习等等”。由于工会组织还受到中立主义、工团主义等小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而且在短时期内很难克服,工会也缺乏直接全面管理国家的基础,因此,列宁提出由无产阶级政党“对工会进行教育和领导”,再由工会去教育广大工人阶级,从而提升工人阶级的能力,为将来“工会国家化”创造条件。

列宁提出“工会是共产主义的学校”的定位经历了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1919年1月,列宁在工会“二大”上已经开始注意到工会的教育职能,并且认为教育工人学习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如果我们不解决这个任务,不把工会变成一个培养比现在多十倍的工人群众直接参加管理的教育机关,那么我们就无法把共产主义建设事业进行到底。”③同年3月,列宁在为俄共(布)“八大”所写的《俄共(布)党纲草案》中明确指出:“一方面应当……有系统地把工会变为管理整个国民经济的机关……另一方面,工会应当更加成为对全体劳动群众进行劳动教育和社会主义教育的机关,以便在工人先锋队的监督下把参加管理的实际经验普及到比较落后的工人中去。”④由此可见,列宁已经开始侧重于将工会视为教育机关。但由于之后大规模内战的原因,列宁关于工会教育职能的定位没有得以展开。列宁在1920年3月召开的俄共(布)“九大”上正式提出“工会是共产主义的学校”,并进一步指出,“工会不应当作为一种独立的、组织上孤立的力量,而应当作为共产党领导下的苏维埃国家的基本机构之一来完成这些任务”⑤。这些决议反映出列宁眼中的工会职能已经从主持管理转到组织广大工人群众学习管理上来,此时的工会已经逐渐退出国民经济的领导机构,而且党对于工会的领导也在逐渐收紧。列宁还指出,工会开展教育职能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工会现在仍然是、将来在一个长时期内也还会是一所必要的‘共产主义学校’和无产者实现其专政的预备学校,是促使国家整个阶级的管理职能逐渐转到工人阶级(而不是某个行业的工人)手中,进而转到全体劳动者手中所必要的工人联合组织。”⑥列宁之所以强调工会的学校性质,是希望通过工会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工人阶级的管理能力,从而实现全体人民直接行使对国家的管理权。

列宁认为工会所承担的教育和训练工人阶级的职能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工会应该对工人阶级进行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思想教育,消除其落后思想。列宁指出,“在我国,与苏维埃并存的有工会组织,我们现在利用它们作为教育落后群众的学校。”“工会是共产主义的学校,是把无产阶级中还没有完全摆脱过去的狭隘行会主义思想的最落后的群众同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共产党联系起来的环节,它应当对这些群众进行教育,从文化上、政治上和行政上把他们组织起来,把他们提高到共产主义的水平,把他们培养成为苏维埃国家这个历史上形成的无产阶级专政形式所要建设的共产主义制度的创造者。”另一方面,工会要教育工人阶级学习管理、参与管理,从工人阶级中培养能够代表工人的管理人员。列宁认为工会“是一个教育、吸引、训练的组织,是一所学校,是学习管理的学校,是学习主持经济的学校,是共产主义的学校”。列宁进一步指出,工会这所学校主要从行政和技术方面组织工人学习管理,学习如何管理社会主义工业和农业,并且通过实地训练来管理整个国民经济。他进一步解释:“学习管理。重点不是制定一般的或重大的政策(这由共产党和苏维埃政权负责),而是进行实际的、切实的工作,教群众怎样管理。”也就是说,政党负责重大方针政策的制定,而工会只负责教育工人群众如何进行实际的管理工作。

“工会是共产主义的学校”这一定位在工会问题争论过程中得到进一步强化。由于列宁关于工会的职能定位经历了从国家机构到学校的变化,“工会国家化”已经成为目标和远景,这些变化撼动了工会原有的地位,也触动了许多工会领导以及会员有关工会的既定观念,引发了一场大规模的有关工会问题的争论。在这场争论中,托洛茨基要求工会迅速国家化,并且立即按照工业部门把经济机关与工会合并,提出“整刷工会”,在工会中实行“军事方法和劳动军事化”,以极端的集中制使全体工人组成必须绝对服从命令的劳动大军。列宁指出托洛茨基的观点是对党纲的严重歪曲,犯了无政府工团主义的错误。以施洛普尼科夫为首的“工人反对派”提出“国家工会化”的主张,认为:“管理国民经济之权应当属于联合在各种产业工会中的生产者的全俄代表大会,应当由他们选出中央机关来管理共和国的整个国民经济”。列宁认为“工人反对派”的主张违背了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具有“小资产阶级无政府主义”的性质。争论期间,以布哈林为首的“缓冲集团”提出一个折衷主义的方案,即工会一方面是共产主义的学校,另一方面又是经济机关。但是这种调和的立场不仅没有缩小分歧,反而使矛盾复杂化。列宁严厉批评布哈林的立场,并指出“这一集团带来的危害和混乱最大”。在同其他派别的论战中,列宁坚决抵制“工会国家化”思想,反对工会全面承担国家职能,反对劳动军事化,主张实行“一长制”。最终,关于工会问题的争论在1921年3月召开的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上以列宁提出的决议案获得压倒性多数通过而结束。“十大”决议明确指出:“工会在目前时期实际上在起着共产主义学校的作用,因为工会是无产阶级群众在共产主义实践的事业中,即在按共产主义原则实际改造与建设经济的事业中的领导者。在苏维埃俄国,只有那个善于逐渐吸引最落后的劳动者阶层自觉地参加改善国民经济工作的工会,才是真正的共产主义学校。”在工会问题争论的过程中,列宁进一步确立了“工会是共产主义的学校”的职能定位,并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条件下工会的主要任务是吸引、组织广大工人群众学习和参加管理。

列宁提出“工会是共产主义的学校”的职能定位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传统工会单纯经济职能的格局。在实践过程中,列宁在工会基层组织设立消灭文盲和半文盲的学校,在地方工会委员会及大型企业下面设立工人夜校,组织工人学习,对于提升工人阶级的思想素质和文化水平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工会对于增强工人群众管理技能的作用并不明显,最终也无法成为“共产主义的学校”,列宁的设想在短暂的实践后再次破灭。如果说“工会国家化”的职能定位是列宁过高估计了工会以及工人群众的能力,那么“工会是共产主义的学校”的发展方向则表明列宁开始质疑工人群众以及工会的能力。列宁将工会定位为学校,力图把工会组织与国家组织区别开来,纠正工会定位方向上的偏差,但却离工会的维权职能越来越远。工会问题争论之后,列宁开始要求各级党政部门重视工会建设,特别强调加强党对工会的领导。

三、“两种保护”的职能定位

国内战争结束后,长期的战乱破坏再加上政策与国情的不相适应,使苏维埃政权建设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同时列宁从实践中也认识到,直接由国家分配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做法严重地脱离了俄国国情,是行不通的。因此,一种较为宽松自由的新经济政策呼之欲出。这时列宁关于工会职能定位的转变也主要源自新经济政策的出台。新经济政策允许商品贸易和市场发展,允许私人发展中小企业,在强调无产阶级专政的前提下允许资本主义剥削关系的部分存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方案由直接过渡向借助商品货币关系和国家资本主义的渐进过渡方式转变。“新经济政策使无产阶级的状况、因而也使工会的状况发生了一些重大的变化。”由于资本主义的存在以及市场机制的引入,劳资关系多样化对工会组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列宁关于工会职能的定位也有了新的变化。

这一时期,列宁强调工会要代表工人阶级切实维护其自身利益。“今后工会最主要的任务之一,就是在无产阶级同资本作斗争时从各方面全力维护无产阶级的阶级利益。这项任务应当公开提到一个极重要的地位,工会的机构应当作相应的改组、改变或扩充,应当设立,或确切些说,应当着手设立罢工基金等等。”因为列宁意识到当时的苏维埃国家是一个带有官僚主义弊端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情况是客观存在且不容回避的。官僚主义会侵害工人群众的利益,就需要工会承担起维护工人群众利益的职能。列宁还指出了维护工人阶级利益的方式方法,就是运用国家政权力量以及法律法规对侵犯工人利益的行为进行谈判、调解,当然,在必要的时候也不会放弃罢工的手段。而且,列宁认为工会不仅要防止私人企业和外资企业对工人利益的侵害,也要防止国营企业对工人群众利益的侵犯。“在容许和发展贸易自由的情况下,这实际上等于让国营企业在相当程度上改行商业的即资本主义的原则。由于迫切需要提高劳动生产率,使每个国营企业扭亏为盈,由于必然会产生本位利益和过于热衷本位利益的现象,这样做难免造成工人群众同国营企业的经理即管理人员或同企业主管部门在利益上的某种对立。”正是由于这种利益上的对立或矛盾存在,工会在国营企业内部也应该充分发挥其维护工人阶级利益的职能,及时调节利益冲突。

列宁在强调工会维护工人阶级利益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工会“两种保护”的职能定位。“我们现在的国家是这样的:组织起来的全体无产阶级应当保护自己,而我们则应当利用这些工人组织来保护工人免受自己国家的侵犯,同时也利用这些工人组织来组织工人保护我们的国家。实现这两种保护,都必须通过这一种特殊的办法,即把我们的国家措施和我们同我们工会的协商、‘结合’这两方面配合起来。”列宁希望工会一方面能够保护工人利益免受国家侵犯,另一方面又能够保护国家利益。为此,列宁提出要利用国家的方针政策为工人阶级利益保驾护航,通过协商谈判、投诉国家机关等方式来维护工人阶级的利益,还进一步指出工会通过参与制定经济计划与职工福利政策等活动发挥维权的作用。但是,列宁也意识到“两种保护”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一方面,工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劳动群众的利益,而且是最直接最切身这种意义上的利益;另一方面,工会既然是国家政权的参加者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建设者,就不能拒绝实行压制。”当个别工人和国家个别机关发生冲突时,列宁认为:“工会的任务就是要尽快地圆满地解决冲突,使工会所代表的工人获得最大限度的利益,但要无损于其他部分工人和无害于工人国家及其整个经济发展,因为只有这种发展,才能为工人阶级的物质福利和精神福利打下基础。”由此可见,列宁在协调国家利益和工人个人利益的关系时,要求工会要以工人阶级整体利益和国家全局利益为重。在列宁思想体系中,一直将工会视为国家政权体系中的一部分。新经济政策时期列宁还提出了工会参加国家机关工作的几种基本形式,希望在参加的过程提升工人群众的文化水平和管理技能,以此来克服国家存在的官僚主义问题。

列宁认为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工会既要维护工人阶级的利益,又要维护国家的利益,这一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工会维权职能的回归。但是由于列宁的去世以及新经济政策的结束,该思想认识并没能得到充分实践。工会作为政党和工人群众之间的“传送带”,应该是一个双向的通道。工会不仅代表国家,自上而下地传达、组织工人生产,而且要代表工人群众,自下而上地表述、反映工人的权益和要求。但是在实践的过程中,工会的双重身份在协调两者利益的时候往往陷入两难的矛盾与困境之中。当工人阶级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矛盾时,工会作为工人阶级的代表,站在工人的角度上调解工人与企业管理者、国家之间的矛盾冲突,可能会影响到国家利益;当工会试图代表国家的利益,站在国家的立场上,自上而下的传达国家意愿时,工会就面临脱离其群众组织特性的困境。在处理政党和工会关系的问题上,列宁一直强调无产阶级政党的先进性,要求工会配合执政党的需求,两者主要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列宁通过突出党对工会的领导和监督、国家对于工会的需要和要求,以此来规避工会可能产生的工联主义倾向以及工会的“某些反动色彩”。但这种情况也可能导致工会组织“唯上不唯下”、脱离群众,忽视了工人自身的利益,无法正常发挥党和工人群众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结语

十月革命后,列宁关于工会职能的定位在理想信念与现实国情的博弈中不断发展演变。十月革命胜利初期,列宁希望工会能够肩负起直接管理国家或者学习管理国家的职能,从维护政权建设的角度来认识工会,具有革命理想主义色彩。新经济政策之后,列宁开始从社会经济利益的角度来认识工会,强调工会维护工人阶级利益的职能定位,在一定程度上回归到了工会的本质职能。列宁关于工会的职能定位从早期的革命理想主义逐渐回归到现实中来,体现着列宁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理论探索精神。列宁非常重视工会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其视域下的工会作为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同时被赋予政治、经济、管理、教育、维权等多重功能,具有浓厚的政治色彩,其认为工会的作用和任务“这样广泛的问题而不从政治方面去考虑目前局势的特点是不行的”。列宁一直把工会组织或直接或间接地纳入国家政权体系之中,其职能定位及其作用发挥都受制于国家。因此,工会的独立性以及维权职能的发挥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十月革命后列宁对工会职能的认识之所以呈现上述变化,与俄国现实国情以及自身的文化传统密切相关。横跨欧亚两大洲的俄国是一个受封建制度长期统治的大国,在东方文明和西方文明的交替作用下,具有特殊的双重矛盾性质,同时农奴制残余浓厚,资本主义发展不充分,在社会意识领域未经过启蒙运动的开化,缺乏现代社会基础以及具有现代公民意识的民众。长期以来俄国专制集权思想、权威主义和村社意识的历史沉淀造就了“强国家”思维。在这样的形势下,作为公民社会重要因素的工会很难作为独立的社会组织发挥作用。而作为布尔什维克职业革命家的列宁虽然接受了马克思主义,但他很难完全摆脱俄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俄国根深蒂固的救世主义思想强调现实政治原则,因此列宁视域下的工会肩负着重要的政治责任,容易被赋予过多的职能。

列宁关于工会职能的定位深受俄国历史背景以及文化传统的影响,同时也受到不断变化的主客观环境以及建设实践的制约,经历了从理论到实践、从感性到理性的过程,既有成功经验,也存在不足和教训。列宁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与时俱进、不断修正自己理论观点的精神品格以及重视工会作用的态度立场,值得我们继承和大力发扬。

(作者系山东社会科学院省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


编审: 凌琪      责任编辑: 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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