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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宗峰:以供给侧创新驱动新型智库建设
发布时间:2018-10-26 07:49  作者: admin        来源: 《经济日报》 阅读量:

在新时代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中国特色决策支撑体系、增强国家软实力的过程中,党和政府不断增长的高质量决策咨询需求与智库所提供的决策咨询服务质量不高、创新不足之间的矛盾逐渐凸显出来。这反映出我国决策咨询体系存在供需失衡、供需不匹配等问题。

从深层次看,我国决策咨询体系之所以存在供需失衡、供需不匹配等问题,智库决策咨询服务质量不高、供给创新乏力是问题的关键。但如果把视线从智库产品供应链向生产链追溯,从智库自身产品供给向整个供给网络扩展,不难发现决策咨询体系供给创新乏力的背后是整个供给侧创新的乏力。因此,我们需要从决策咨询体系供给侧创新的角度,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

通过决策咨询体系供给侧创新,推动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首先需要厘清决策咨询体系供给侧的不同层面。一般来看,决策咨询体系供给侧至少包含如下三个层面:一是作为决策咨询服务直接生产者的智库层面;二是不同智库之间竞争与合作的决策咨询服务供给体系层面;三是决策咨询服务供给的制度性安排层面。这三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关联,从供给侧制约着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

要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需要从决策咨询体系供给侧这三个层面“三管齐下”,通过改革创新,不断破除制度性障碍,努力构建规范有序、公平竞争、充满活力的决策咨询服务供给体系,进而推动智库产品生产方式的变革。

首先,制度性安排的创新,是决策咨询体系供给侧创新的基础和前提,能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开拓出新的制度空间。当前,需要从制度创新层面保障和规范智库参与决策咨询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积极与信息数据企业开展合作,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面的政府信息公开模式,保障智库对政务活动的知情权。二是建立健全重大决策意见征集、政策评估等制度,积极探索把智库参与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公共政策全过程,加强对智库咨询意见的运用反馈,保障智库依法参与公共决策。三是健全社会舆论引导制度,坚持研究无禁区、宣传有纪律,充分发挥智库理论阐释、政策解读、舆论引导作用,保障智库科学发声、依法发声。

其次,决策咨询服务供给体系创新,是决策咨询体系供给侧创新的重要内容,能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提供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推动决策咨询服务供给体系创新,关键在于形成特色多元、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决策咨询服务供给格局。一是要做好智库行业发展规划,坚持专业化、特色化、精品化、高端化发展导向,着力降低重复性、低端性、低质量智库产品供给,努力提升高质量智库产品有效供给水平。二是要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决策咨询服务制度,探索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智库产品供给市场,通过开展有效竞争,引导形成质量取胜、特色取胜、品牌取胜的良好氛围。三是要建立健全智库行业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在加强政府监管的同时,也需发挥好行业监管、社会监管作用,通过建立健全行业标准、奖惩制度等,推动智库行业整体提质增效。

再次,智库自身生产方式的创新,是决策咨询体系供给侧创新的最核心要素。不论是制度创新,还是服务供给体系创新,最根本的是要为智库生产方式创新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强新型智库建设,投入的人力、财力、物力再多,如果没有生产方式的创新,也不可能生产出创新性的高质量产品,这就需要从更深层次、更长远角度推动智库研究方式、服务方式、评价方式创新。一是要从深层次推动研究方式创新,特别是话语内容创新、方法论创新,不能仅停留在浮光掠影的表层研究,而是要瞄准学术和实践发展前沿,努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二是要围绕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深入推动智库服务方式创新,坚持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双轮驱动,积极对接党和政府高质量决策咨询服务需求,努力构建具有高标准、严要求、高效能的智库产品生产体系。三是要推动智库产品评价方式创新,坚持以高端化、高质量为导向,创新评价指标体系和方式方法,努力形成优胜劣汰的内部环境。

(作者系山东社科院政策研究室管理学博士)

编审: 凌琪      责任编辑: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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