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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社科院获“省级节水型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21-01-12 10:45  作者: 王阳春        来源: 行政处 阅读量:

2020年11月,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水利厅、省节水办评定,历经材料申报、初审、实地检查等环节,山东社会科学院荣获“省级节水型单位”称号。省级节水型单位创建是山东社科院响应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要求,提高节水意识、加强节水管理、提升水资源利用的重要举措。此项成绩的取得,得益于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得益于全院干部职工对创建节水型单位的积极参与。

一是注重节水宣传,营造浓厚氛围。通过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节约用水宣传片,院网站等院属媒体发布节水用水知识及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办公区大屏幕循环播放宣传标语,重点场所张贴节约用水提示语,利用“世界水日、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等开展节水宣传教育,营造爱水、节水、护水的良好氛围。

二是推广节水技术,提升用水效率。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设备和器具,安装使用节水型水龙头、冲便器等,倡导全院干部职工加强水资源循环利用,引导养成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节水实效。严格日常监管,规范用水行为;定时巡护、维修、更换用水设备,杜绝跑冒漏滴和“长流水”现象;建立完整规范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确保节水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下一步,山东社科院将继续在思想、技术、管理等多个方面加强节水工作,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有效节约开支,扎实推进节水型单位建设深入开展。

(撰稿/王阳春  编辑/李萍)


编审: 凌琪      责任编辑: 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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