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科研
    
张少红:坚定理想信念 认真履职尽责
发布时间:2016-12-06 16:29  作者: admin        来源: 《山东社会科学报道》2016年11月30日 第28期 阅读量:

按照全院学习工作部署,我认真参加了11月3日至5日举办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班,感触很深、收获颇丰,经历了一次思想精神上的洗礼和升华,现将有关认识体会汇报如下:

一、深刻领会十八届六中全会的精神要点

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作出战略安排,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重大创新,标志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达到了新的高度。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题,直面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党内监督作出总体部署,聚焦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形成新的制度,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通过学习,我进一步认识到,要成为一名合格党员,就要时刻将党章要求牢记于心、落实于行,自觉以党章作为衡量工作学习的最高标尺,自觉用合格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规范自己,始终践行群众路线,切实做到“四讲四有”,积极参加组织活动,主动融入党内政治生活,在落实从严治党的过程中实现自我、奉献自我、成就自我。

二、以身作则,认真抓好人事处党支部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要“努力把各级组织部门建设成为讲政治、重道德、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我作为社科院人事处长、党支部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责无旁贷。

1.认清使命,树立勇于担当、敢于担当意识。勇于担当是领导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敢于担当更是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要敢于在担当中成就自我,在履行责任中实现自我。要坚持原则,一身正气、明辨是非,“己身正方能正人”;以焦裕禄、杨善洲、孔繁森、朱彦夫等先进人物作为自己的行动楷模,以更高的认识和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工作实践中担当起服务群众的重任。要严于律己,时刻自省自警自励,始终慎独慎微慎初,注重修身养德,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努力使自己成为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优秀干部。我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要严以律己,作出表率,又要履行好管理责任、监督责任,把队伍带好,把各项工作做好,为全院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2.把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作为“两学一做”的重要内容。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要更加深入地认识和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必要性及其深刻内涵;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党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通过学习,使每一名党员明确作为一名党员应有的责任和担当,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照六中全会精神,查找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巡视整改工作,扎扎实实抓好整改落实。要充分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极端重要性,与继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3.加强党支部建设,认真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六中全会提出,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必须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党支部是开展组织生活的主体,在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作用。作为党支部书记,必须加强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使全体党员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要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等,创新党支部学习活动的方式方法,建立完善支部学习计划,教育广大党员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充分发挥好党内组织生活教育、改造、提高党员的功能。切实把大家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决策部署上来,全面落实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切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公道正派,认真严肃做好组织人事工作

六中全会强调,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同时指出,在选人用人方面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这对我们的组织人事工作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认真领会、敢于担当、抓好落实。

1.严格落实好“三个禁止”。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坚决禁止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行为,坚决禁止向党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行为。我们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来落实“三个禁止”这一选人用人的红线,执行政策严肃认真,以实际行动最大程度地在全院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选人用人环境。

2.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认真落实“四凡四必”。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强化审核措施,实行“四凡四必”,即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我们要将“四凡四必”上升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和基本要求,坚持把“四凡四必”落到实处,不能走过场、摆样子。审查干部档案,重点看“三龄两历一身份”,看是否有造假情况、其成长经历中是否有违规情形等;核实个人事项报告,重点看报告事项是否真实,是否有故意隐瞒现象;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要按照动议即核、该核早核的要求进行核实,保证对人选有充分时间进行甄别;核实信访举报,重点看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对疑点要主动核实,实事求是地作出评价,要把核实结果作为评价识别干部是否忠诚老实、是否清正廉洁、是否“带病”的重要依据,把全院干部群众公认的好干部选出来。

3.坚持公道正派的选人用人准则。人事干部要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就必须把公道正派作为干事创业的基本准则和要求,对待原则性问题,要始终坚持依规依据,严明党的纪律,以党性原则时刻提醒自己,组织人事无小事,坚守政策制度,坚持原则就是工作的生命线。坚持以无私的品性和宽容包容的气度对待干部、人才,坚持实事求是,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地了解干部,全面、历史、辩证地识别干部。牢固树立“对上尊而不谀,办事公而不偏;对下有礼讲节,处事正而无私”的组工干部形象,自觉践行“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的工作准则。要在院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带领全处人员,坚持公道正派、摒弃私心杂念,以坚强党性选党性强的人,以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让干部群众感受到全院组织人事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道、正派。

(作者系山东社科院人事处处长)


编审: 凌琪      责任编辑: admin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