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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述存院长理论文章获选全球经济治理学最佳中文论文十佳榜单
发布时间:2020-02-13 16:40  作者: admin        来源: 《管理世界》2017年第4期 阅读量:

近日,山东社会科学院院长张述存理论文章《“一带一路”战略下优化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布局的思路与对策》获选“全球经济治理学”最佳中文论文十佳榜单,居第二位。该文章认为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直接投资占比不高,但呈逐年提升态势,对不同区域版块的投资表现出差异化特征。应本着适度分散和差异化的原则,加强对欧美地区的学习型、技术导向型投资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战略型、资源合作型投资。通过对外直接投资空间流向的调整,实现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在全球范围内的布局优化。以下为文章全文:


摘要:“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布局优化创造了机遇和条件。整体来看,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直接投资占比不高,但呈逐年提升态势,而且对不同区域版块的投资表现出差异化特征。未来,应本着适度分散和差异化的原则,一方面继续加强对欧美地区的学习型、技术导向型投资,另一方面充分借势“一带一路”展开对沿线国家的战略型、资源合作型投资。通过对外直接投资空间流向的调整,实现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在全球范围内的布局优化。在这一进程中,“走出去”企业会面临来自东道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多方面的风险和挑战,需要通过签订和升级双边投资协定、创新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加强投资环境评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举措加以化解和应对。

关键词:一带一路;对外直接投资;布局优化

2000年正式提出“走出去”战略以后,中国以迅猛的发展速度成为世界重要的对外直接投资流出国。2015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达到1456.7亿美元,位于美国之后居全球第2位。但是,由于中国的对外投资起步较晚,在存量上与美国等对外投资大国仍差距明显。截至2014年底,美国对外投资存量占到全球的24.4%,而中国只占3.4%;2014年底中国对外投资存量只占GDP的7%,而美国高达36%,因此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仍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从空间布局来看,目前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高度集中于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和开曼群岛等国际避税地,将三地排除以后,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则主要分布在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这种相对集中的空间布局显然不利于中国对外投资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优化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全球布局,成为“走出去”战略深入推进的必然路径选择,而“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为这一路径选择创造了良好的机遇和条件。“一带一路”辐射的国家和地区广泛,涉及上海合作组织、东南亚国家联盟、欧亚经济联盟、海湾合作委员会等多个中国积极参与的区域性经济组织,随着中国与沿线各国“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的不断实现,中国企业到沿线地区开展直接投资将不断积累交通物流、区位人文、优惠政策等综合优势,从而获得更广阔的投资发展空间。

一、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空间布局的特征事实

无论从发展历程还是发展现状来看,中国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都表现出一些明显的区位特征,除了香港和国际避税地以外,呈现出向美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重点区域集中的态势。同时,近年来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投资发展迅速,并且表现出区域差异化特征。

(一)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全球空间布局

2014年末,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分布在全球的186个国家和地区,占全球国家和地区总数的79.8%。其中,中国在亚洲的投资存量为6009.7亿美元,占68.1%;拉丁美洲1061.1亿美元,占12%;欧洲694亿美元,占7.9%(见图1)。2014年末,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前三位的国家和地区分别是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和开曼群岛,三地比重达到68.4%。对于流向香港地区的投资,毋庸置疑可以充分发挥地缘和文化相通的优势。除此以外,对外直接投资集中在这三地的原因可能还有两个:第一,在三地投资后再以外商投资者的身份向国内投资,以享受国内对外资企业的优惠待遇,当然,近年来国内对外资的超国民待遇已逐步取消,这种“返程投资”的收益已越来越小;第二,利用避税地开放自由的经营环境和极其优惠的税收政策,为企业在全球调配资金和资源服务,例如以香港等地区为投资中转地向第三地的“跳板投资”。将流向这三地的投资排除以后,则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前8位的国家和地区分别是美国、澳大利亚、新加坡、卢森堡、英国、俄罗斯、法国和加拿大,总占比达到剩余存量的一半,大部分是发达国家。

鉴于一些资本密集型行业的投资数额较大,可能会对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布局的分析产生偏差,因此再从境外企业的数量分布情况来考察(见图2)。中国在亚洲设立的境外企业数量近1.7万家,占57.1%,主要分布在中国香港、新加坡、日本、越南、老挝、韩国、印度尼西亚等地。其中,在中国香港地区设立的境外企业9000多家,占到中国境外企业总数的三成。在北美洲设立的境外企业近3800家,占12.7%,主要分布在美国、加拿大,中国企业在美国设立的境外企业数量仅次于中国香港。在欧洲设立的境外企业超过3300家,占11.2%,主要分布在俄罗斯、德国、英国等地。在非洲设立的境外企业超过3000家,占10.6%,主要分布在尼日利亚、赞比亚、南非等地。在拉丁美洲设立的境外企业1500多家,占5.3%,主要分布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等地。在大洋洲设立的境外企业900多家,占3.1%,主要分布在澳大利亚。从图1和图2的比较可以看出,到拉丁美洲投资的企业数量占比较少但金额占比较大,表明平均投资规模较大;与之相反,到北美洲投资的企业数量占比较大但金额占比较小,表明平均投资规模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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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同区位的行业特征来看,中国对各地区直接投资的行业高度集中。对亚洲和拉丁美洲地区的投资集中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占比分别达到40.1%和57.0%;对非洲地区的投资集中在建筑业和采矿业,占比达到49.2%;对北美地区的投资主要集中在金融业,占比达到33.9%;对大洋洲地区的投资集中在采矿业,占比达到65.5%;只有对欧洲地区的投资行业分布相对分散(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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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投资的空间布局

根据各国的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特征,可以将“一带一路”沿线大体分为东南亚、南亚、中亚、西亚北非、中东欧及蒙俄地区六个区域(见表2)。“一带一路”沿线64个国家的人口总量为30.8亿,约占全球总人口的44%;GDP总规模达到12.8 万亿美元,占全球经济总量的17%。2015年,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直接投资流量达到189.3亿美元,占当年对外直接投资总流量的13%,同比增长38.6%,是中国在全球投资增速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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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近年来中国不断深化与周边国家的互利合作,特别是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的直接投资快速增长,投资存量由2003年末的13.2亿美元增长到2014年末的924.6亿美元,占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总存量的比重也由2003年末的3.97%提高到2014年末的10.48%(见表3)。从“一带一路”沿线内部的区域分布来看,东南亚地区是吸引中国投资最多的区域,占据了半壁江山;南亚、中亚、西亚北非和蒙俄地区吸收的中国投资大体相当,比重均在10%左右,而中东欧地区吸收的中国直接投资最少,比重只有2.2%(见图3)。从国家层面来看,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的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新加坡、俄罗斯、印度尼西亚、哈萨克斯坦等国家(见图4);其中,新加坡吸收中国直接投资的存量规模占到“一带一路”沿线的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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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南亚地区。近年来,中国在东南亚地区的直接投资呈稳定快速增长态势。投资流量从2003年的1.19亿美元提高到2014年的78.2亿美元,年均增速达到46.3%;投资存量从2003年末的5.87亿美元增加到2014年末的476.5亿美元。在对东南亚地区的投资当中,近一半存量集中在新加坡,2014年末达到206.4亿美元。中国在东南亚地区的投资主要集中在电力、矿产等领域,截至 2013年末,中国对东南亚地区电力热力等的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的投资存量分别占对东南亚投资总额的17%和15%。[ 郑蕾、刘志高:《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直接投资空间格局》,《地理科学进展》2015年第5期。]印尼作为东盟经济体量最大的国家,只吸引了13%的中国投资,但近两年已成为中国在东盟直接投资增长最快的国家。

2、中亚地区。近年来,中国对中亚五国的投资增长较快但呈现较大的波动性。投资流量从2003年的610万美元增加到2014年的5.5亿美元,年均增速达到50.6%;投资存量从2003年末的4409万美元增加到2014年末的100.9亿美元。截至2014年底,我国已经成为乌兹别克斯坦和塔吉克斯坦的第一大投资来源国,哈萨克斯坦的第三大投资来源国。但是,中国对中亚地区的投资流量非常不稳定,例如,哈萨克斯坦是中亚地区吸收中国投资最多的国家,占中亚地区总存量的74.7%,2012年中国对其直接投资流量达到29.9亿美元,是2011年的5倍,但2013年又迅速回落到8.1亿美元。中亚地区油气资源丰富,中国对中亚投资集中在石油勘探与开采、交通及通讯建设、化工、农副产品加工等领域。

3、南亚地区。南亚地区是吸收中国直接投资增速最快的地区之一。投资流量从2003年的1172万美元增加到2014年的15.2亿美元,年均增速达到55.6%;投资存量从2003年末的4567万美元增加到2014年末的83.3亿美元。中国对南亚地区的投资主要集中在印度和巴基斯坦,分别占到中国对南亚地区投资存量的40.9%和44.9%,投资主要集中在机械设备制造、纺织、能源开采、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但是,受到近几年巴基斯坦政局不稳定的影响,中国对巴投资呈下降趋势。

4、西亚北非(中东)地区。中国对西亚北非地区的直接投资存量由2003年末的5.4亿美元增加到2014年末的 119.1亿美元,主要集中在伊朗、阿联酋和沙特阿拉伯,分别占中国对该地区投资存量的29.2%、19.6%和16.7%。2008年金融危机以后,一些欧洲、日本企业从伊朗撤资,中国对伊朗的投资迅速增长,投资存量从2008年末的9427万美元增长到2014年末的34.8亿美元;阿联酋是西亚北非地区重要的金融中心和转口贸易中心,中国对阿联酋投资主要集中在建筑工程、贸易服务等领域;中国对沙特阿拉伯的投资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城市建设、能源和制造业等领域。

5、蒙俄地区。中国对蒙俄地区的投资流量从2003年的3505万美元增加到2014年的11.4亿美元,年均增速达到37.2%;投资存量从2003年末的7506万美元增加到2014年末的124.6亿美元。其中,对俄罗斯投资主要集中在资源能源开采和加工制造业,制造业投资存量比重从2008年的11%增长到2013年的35%;而资源领域直接投资增长放缓,原因是2008年俄罗斯开始对资源开发的国外股权进行控制,限制了中国在俄罗斯林木资源、能源领域的直接投资。对蒙古投资主要集中在矿业开发、建筑建材、畜产品加工等领域。

6、中东欧地区。中国对中东欧地区的直接投资规模非常小,而且增速较慢,到2014年末投资存量只有20.2亿美元。从中东欧内部来看,匈牙利是吸收中国投资最多的国家,其次是波兰、白俄罗斯、捷克、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和斯洛伐克,在其余国家的投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近年来,中国开始加大对中东欧地区的交通基础设施和市政建设投资,以及电器、汽车、重型机械和信息通讯领域的投资,并在波兰等地新建了工业园和商贸物流园区。

二、“一带一路”战略下中国对外投资布局优化的基本思路

经过十多年的高速发展,目前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除了追求总量的增加,更应该注重质量的提升,特别是整体空间布局的优化。在“一带一路”加速推进的背景下,应本着适度分散和差异化原则,一方面继续加强对欧美地区的学习型、技术管理导向型投资,另一方面充分借势“一带一路”展开对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战略型、资源技术合作型投资。通过对外直接投资空间流向的调整,实现中国对外投资在全球范围内的布局优化。

(一)继续加强对美国、西欧等国家和地区的学习型、技术导向型投资

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在“走出去”战略中扮演着主角。在对外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中,企业应该结合自身战略目标做出对外直接投资决策。一般来说,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的对外投资目标更多体现国家战略意图,而民营企业的战略目标可以大体分为获取生产要素、获取经营要素以及特殊战略目标三类(见表4),不同的战略目标适用不同的投资区位。希望获取海外资金的企业应该将目标东道国集中于资本市场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这样可以通过当地成熟的资本市场获取融资;而希望获取先进技术和人才资源的企业则应将目标锁定于美国、日本、欧盟等拥有高新技术和优秀人才的国家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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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具体国家和地区来说,应积极到美国、欧盟等技术优势明显的国家和地区开展直接投资,以获取技术外溢,或者直接通过跨国并购取得关键技术。美国仍然是当今世界第一经济强国,而且政治、经济、社会、法律等环境条件优越,是除香港和国际避税地以外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第一大目的地。美国的科技创新站在世界之巅,科技转化水平同样笑傲全球,其生物工程、互联网技术、材料技术、微电子技术等处于全球顶尖水平。未来,中国企业可以重点考虑在美国开展信息技术、生物制药、高端设备等领域的直接投资。西欧国家普遍具有深厚的技术底蕴和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特别是汽车制造、电子电气、机械设备制造、化学和可再生能源等行业全球领先,因此仍然是中国企业开展直接投资的良好选择。[ 李述晟:《制度视角下的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促进机制研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士论文,2013年。]目前,欧洲各国还没有完全摆脱欧债危机的影响,许多具有高新技术和成熟品牌的企业处于低估值阶段,中国企业可以通过跨国并购的投资方式获取优质资产,也可以通过在当地建设研发中心等方式获取优秀人才和技术。

(二)加强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战略型、资源合作型投资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各异,工业化发展也处于不同阶段。整体来看,中亚五国分布在工业化初期和工业化后期两头;东南亚和南亚的国家大部分处于工业化初期;而中东欧和西亚、中东的国家大部分处于工业化后期阶段。[ 中国社科院:《工业化蓝皮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工业化进程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对于不同发展水平和产业基础的国家,宜采用不同的投资策略和重点领域。

1、差异化、针对性开展对东南亚国家的投资

东南亚国家在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资源禀赋、发展规划等方面差异性较大,因此对其开展直接投资应制定差异化、针对性策略。整体来看,对于新加坡、马来西亚等经济和科技水平较高的国家,可以重点开展知识和资本密集型产业的投资;对于老挝、越南、柬埔寨等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劳动力成本较低的国家,可以加大对其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投资力度;对于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资源能源较丰富的国家,可以重点开展资源密集型产业的投资。[ 王曼怡、石嘉琳:《新常态下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研究》,《国际贸易》2015年第5期。]具体来说,对新加坡投资可优先考虑生命科学、电子信息、新材料、节能环保、海洋技术等高科技产业,借助新加坡的渠道和网络辐射整个东南亚乃至全球;对马来西亚投资可优先考虑生物工程、信息技术等领域,充分利用马来西亚多媒体超级走廊的优惠政策;对越南、老挝、柬埔寨投资可以重点考虑纺织服装、基础设施等领域;对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的资源类投资可以重点考虑石油化工、热带农业、海洋渔业等领域。另外,东南亚地区普遍电力供应不足,而中国在水电、火电等领域技术实力较强,可以考虑在柬埔寨、印度尼西亚等国家投资电力、热力等的生产和供应业,在马来西亚和文莱加快水能、风、太阳能和潮汐能等领域投资。

2、扩大和巩固在中亚地区的能源资源领域投资

中亚五国与中国西部毗邻,与中国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近年来,中亚五国保持了宏观经济持续增长的势头,对我国的“一带一路”倡议给予了积极回应。2014年乌克兰危机后,俄罗斯对中亚地区的控制力下降,给中国企业加强对该地区的资源型投资提供了机遇。未来,应以保障中国战略资源供给和边界稳定为目标,扩大和巩固在中亚能源资源等领域的投资,加强资源在东道国当地的加工转化;借助国际工程承包项目,带动对中亚国家冶金、建材、机械装备等领域的投资。[ 丁志帆、孙根紧:《“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空间格局重塑》,《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3期。]中亚五国中,哈萨克斯坦一国的人口是其他中亚四国人口的1/3,而经济总量是其他中亚四国的约两倍,是中亚地区经济发展的领头羊,且投资环境明显好于其他四国。因此,应把哈萨克斯坦作为对中亚地区直接投资的重点国家。具体来说,对于能源资源和矿产类投资项目,可以考虑重点布局在“环里海石油圈”中的哈萨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两国;对于工程类项目,可以考虑重点布局在当前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哈萨克斯坦;对于农业类投资项目,可以考虑重点布局在哈萨克斯坦东部和乌兹别克斯坦;对于水电类项目,则可以考虑布局在水资源较为丰富的塔吉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两国。

3、加大对南亚特别是印度和巴基斯坦的基础设施投资

南亚地区与中国南部毗邻,因其区位、自然资源和劳动力等优势,对中国的南向投资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总体来看,未来中国企业对南亚地区的投资重点国家是印度和巴基斯坦,但两国在吸收中国投资方面差异显著。巴基斯坦一直与中国保持着睦邻友好关系且合作密切,对“一带一路”倡议积极响应并全面支持,对中国投资持非常欢迎的态度;而印度对来自中国的投资却表现出相对复杂的态度。因此,对印度和巴基斯坦的直接投资需要采取差异化策略。对巴基斯坦,可以重点考虑基础设施、能源、汽车、机械电子、食品加工等领域投资;同时,积极建设中巴经济走廊,重点建好海尔鲁巴经济区、信德工业园区、瓜德尔港等项目。对印度,中国应该正视其谋求世界大国地位的愿望与诉求,努力化解分歧、增强互信,谋求将“一带一路”倡议与印度的“季风计划”和“香料之路”战略对接[ 李晓:《“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中的“印度困局”——中国企业投资印度的困境与对策》,《国际经济评论》2015年第5期。],加快建设孟中印缅经济走廊,重点考虑在印度开展信息技术、基础设施、高端制造等领域的投资。另外,还可以重点加强对缅甸、巴基斯坦、孟加拉国农业领域的投资。

4、加大对中东国家油气加工与运输管道等领域的投资

中国50%以上的原油进口来自中东,随着当前原油进口市场脆弱性的不断提升,中国企业尤其是三大国家石油公司应进一步加大海外权益油、与原油贸易相关的上下游行业投资,如原油开采、管道建设、港口设施等。为提高原油产品出口附加值、应对美国页岩气革命、缓解因政治局势导致外来投资大幅减少的困境,中东国家将对外来相关领域投资持欢迎态度。从产业链条的互补性来看,中东国家在资源勘探、开采等上游产业具有优势,而中国在加工、冶炼、运输等下游产业具有优势,这为中国石油企业到中东开展炼油生产、管道建设、成品油运输等下游环节投资提供了机遇。中东国家还存在着巨大的基础设施建设需求,例如阿联酋将举办2020年世博会,卡塔尔将举办2022年世界杯,沙特政府计划在2023年之前全面建成全国铁路网等,因此这也是未来中国企业投资中东地区的重点领域,通过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合作,实现我国钢铁、水泥等优势富余产能的输出。另外,还可以考虑与以色列等西亚国家开展农业合作,合作建设农业示范园区,带动节水灌溉技术与设备、旱作农业、设施农业等领域投资。

5、加强同俄罗斯和蒙古的战略对接与投资合作

抓住俄罗斯推进欧亚经济联盟和“东向战略”,以及蒙古国推进“草原之路”战略的机遇,积极扩大对两国的直接投资。俄罗斯国土广袤,但东西伯利亚等地区自然环境较为恶劣,对基础设施建设要求较高,而中国在铁路、公路、民航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特别是高铁技术处于世界领先水平,青藏铁路建设的高寒问题经验非常适合俄罗斯寒冷地区的铁路建设;俄罗斯油气资源丰富,但目前生产技术相对落后,而中国的能源公司具有雄厚资金和技术实力,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等形式进入俄罗斯油气开发、加工等领域;俄罗斯在航空工业、化学制药、高端设备制造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技术,但是由于资金缺乏导致潜力远未开发出来,这也应该是未来中国企业投资的重点领域。蒙古国矿产和农牧资源丰富,部分矿产储量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可以重点对其开展矿产、农牧业领域投资;蒙古国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未来投资空间较大;另外,还可以利用蒙古国贸易便利政策,在当地投资出口欧洲和俄罗斯的轻纺、食品等出口加工业。

6、加强对中东欧地区装备制造、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投资

中东欧地区是联通亚欧大市场的桥梁,是中国产品由陆路进入欧洲的重要门户。欧债危机以后,中东欧地区政策导向由“完全西向”变为“东西兼顾”,特别是自2012 年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开启以来,双边经贸关系发展步入快车道,为中国开展直接投资带来机遇。未来,应加快推进同中东欧地区的铁路、公路、航空和水运等基础设施建设合作,打通中国与中东欧的陆上和海上物流通道,带动对中东欧地区的直接投资。除了基础设施建设以外,目前中东欧国家还将清洁能源建设、信息技术和通讯产业等作为重点引资领域,中国企业可以重点关注。在开展对中东欧地区的投资时,应注重推动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链的整体迁移。通过绿地投资、跨国并购等方式将独特的生产模式落地中东欧,进而进入欧盟大市场,推动产品生产和技术标准的“欧洲化”,实现产品在欧洲市场生产、销售的区域内循环。同时,应注重对中东欧地区重点国家的投资合作,实现以点带面,重点考察投资优势较为突出或综合指标较为均衡的国家,其中匈牙利、波兰可以作为重点选择的对象。[ 刘作奎:《新形势下中国对中东欧国家投资问题分析》,《国际问题研究》2013年第1期。]

三、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布局优化面临的主要风险与挑战

“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布局优化创造了良好条件,但是在这一进程中,“走出去”企业会面临来自东道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多方面的风险和挑战,给投资活动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

(一)沿线国家对“一带一路”的认同差异带来的风险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众多,对“一带一路”倡议的认同也存在不小差异。其中,新加坡、蒙古、俄罗斯、巴基斯坦、孟加拉国、斯里兰卡、马尔代夫、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阿富汗等国给予了积极回应和支持,中巴经济走廊(CPEC)、孟中印缅经济走廊(BCIM)、中蒙俄经济走廊构想、蒙古国的“草原之路”战略等构成对“一带一路”倡议的积极对接。[ 周五七:《“一带一路”沿线直接投资分布与挑战应对》,《改革》2015年第8期。]但是,由于不同文化和政体导致的认识分歧,以及大国之间的战略博弈等因素的影响,一些周边国家对“一带一路”的战略意图存有疑虑或持观望态度,这显然增加了中国企业对其开展投资的风险。同时,中国积极发展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直接投资,大力发展周边共赢战略,势必会介入一些传统大国的势力范围,引发相关大国的警惕与戒备,对一带一路”倡议进行干扰和挤压,增加了中国发展对沿线国家直接投资的困难与障碍。例如,2014年由于日本的牵制和阻挠,原计划投资200亿美元的中缅铁路项目搁浅;2015年由于印度的干涉阻止了斯里兰卡亲华领导人拉贾帕克萨上台,导致斯里兰卡政府暂停了由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投资建设的科伦坡港口城项目。

(二)东道国战略转向、政局动荡以及战乱带来的风险

政治风险可以说是我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直接投资面临的最大风险之一,其中最直接的风险因素就是东道国战略转向、政局动荡以及战乱。“一带一路”沿线途径中亚、中东、东南亚等区域,是恐怖事件的高发区域,其中一些国家政治环境复杂,国家内部的不同利益集团冲突所引发的政局动荡、战略转向等增加了外来投资的风险和成本。相比来说,中国企业的资源型对外投资、基础设施对外投资会面临更高的政治风险。资源型投资方面,包括对石油、天然气等在内的不可再生能源的争夺极有可能引发武装冲突,使我国投资企业遭受重创。[ 黄河:《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政治风险及其管控——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例》,《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1期。]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方面,项目投资大、工期长、回收成本慢的特点决定了项目受东道国政治稳定的影响巨大。而且,由于我国承建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多为国有大中型装备企业,且港口、交通、能源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常与东道国的国家安全密切相关,因此项目本身就被视为具有较强政治色彩,政治上的变动经常对投资项目的开展造成巨大影响。近一段时间,我国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多次遭遇由于政局变化、领导人更迭而带来的重大挫折。

(三)宗教信仰冲突和民族本位主义带来的风险

“一带一路”沿线许多国家是以宗教为主导的社会,在文化、宗教信仰等方面差异显著,而且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宗教信仰经常引发激烈冲突,民族本位主义也经常大行其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分布着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等多种宗教,不同宗教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以及不同民族与种族的排斥与对抗,都极易催生宗教极端主义和民族分离主义。一些国家的政治团体为达到政治目的,经常利用民族本位主义做文章,鼓动民族情绪引发社会动荡,增加了中国企业开展直接投资的风险。另外,“一带一路”沿线的部分国家内部存在着对华抱有抵触态度的组织,这些组织利用各种手段对中国进行负面宣传,反对和破坏来自中国的投资。一些政客还利用民众对中国的抵触情绪谋取个人政治利益,比如不断夸大中国在其国家的“政治存在”和“经济利益”,将本国经济政策失败归因于中国因素等。

(四)东道国经济波动导致的债务违约、项目泡沫化等风险

企业在境外开展投资活动的过程中,东道国经济发展出现波动,经济增速放缓以及由此导致的债务违约、项目泡沫化等风险可能使企业蒙受损失。当前世界经济整体低迷,部分响应”一带一路”倡议的国家存在着巨额经常项目赤字,其内部的产业结构性矛盾、出口导向型经济持续萎缩等问题日益显现,尤其是一些新兴市场国家由于长期以来对外部资金的依赖程度较高,但抵御资本外流的能力较弱,不可避免地成为高风险债务人。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向这些国家提供资本和融资项目,将面临较大的债务违约风险。总体来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环境与欧美发达国家差距明显,投资回报率存在变数,项目风险不容低估。但是,在当前中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以及”一带一路”倡议强势推进的背景下,中国各地政府和企业都热情高涨,迅速推出了许多大型投资项目,使得”一带一路”被项目化、泡沫化的风险大幅提高。

(五)东道国法律体系不健全和执法不严导致的风险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法律法规体系的健全程度、法律法规的内容以及执法环境方面存在着很大差异,沿线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法律体系不完备、不透明、法律制度变动频繁的情况,而且这些国家在法律上与国际接轨的程度较低,我国企业开展直接投资将面临较为陌生的法律制度环境。具体到投资政策方面,许多国家在办理签证、注册企业、审理审批、劳务许可等方面的手续相当复杂,而且政策变动频繁,随意性较大。从目前来看,我国企业在国外的投资经常面临税收缴纳、劳资关系、安全环保、招标程序、并购审批、国家安全审查等诸多风险。比如,印度和斯里兰卡虽然劳动力便宜,但其罢工权却得到了严格保护;哈萨克斯坦近年来对企业的环境保护要求日益严格。另外,从执法环境的角度看,司法的公正性、执法的随意性、腐败的严重性以及争端解决机制的不同,都会给对外投资企业带来不可预期的法律风险。

四、“一带一路”战略下推进中国对外投资布局优化的对策

开展对外直接投资和跨国经营,既是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和实现自身发展目标的行为,也是国家“走出去”战略乃至经济可持续发展强国战略的体现。因此,在遵循布局优化基本思路的基础上,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一)积极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订或升级双边投资协定

双边投资协定(BIT)对于推动和保护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作用尤为显著,特别是对于制度环境较差的国家,投资协定能有效弥补制度缺位,降低风险。中海油继2005年收购优尼科失败后,2013年斥资151亿美元成功收购了加拿大Nexen能源公司,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中国和加拿大签署的《外国投资促进和保护协定》。因此,我国政府应根据与东道国的双边投资情况,选择恰当时机与其签订BIT。目前,中国已与130多个国家签订了BIT,其中涉及“一带一路”沿线的56个国家。但是,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署的双边投资协定大部分时间较早,投资保护水平较低,未来应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将原有协议进行升级或重新签订。[ 余莹:《我国对外基础设施投资模式与政治风险管控——基于“一带一路”地缘政治的视角》,《经济问题》2015年第12期。]其中,中国与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斯里兰卡、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蒙古、菲律宾、阿联酋、沙特阿拉伯等国家的双边投资协定均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签署,亟待升级。除投资协定以外,中国政府还应该积极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签订司法协助、领事条约、检验检疫等政府间双边协定,使中国对外投资企业从制度层面上得到保障。

(二)加强和创新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

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是中国政府为支持企业“走出去”开展对外直接投资,在东道国建设的合作园区。目前我国正在50个国家建设118个经贸合作区,其中有77个分布在“一带一路”沿线的23个国家。比较有代表性的包括泰国泰中罗勇工业园、巴基斯坦海尔-鲁巴经济区、柬埔寨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埃及苏伊士经贸合作区、越南龙江工业园、匈牙利中欧商贸物流合作园区、中俄托木斯克工贸合作区等。未来,可以重点考虑到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以色列、蒙古等国家建设农业加工型园区,到老挝、越南、柬埔寨等国家建设加工制造型园区,到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等国家建设资源合作型园区,到波兰、匈牙利、爱沙尼亚等中东欧国家建设商贸物流园区。充分发挥境外经贸合作区的载体作用,为园区企业提供与东道国有关的国情、产业、文化和法律信息等服务;与东道国政府签署双边合作区协定,保护园区企业的投资权益,避免双重征税,为园区企业提供风险预警。[ 苏杭:《“一带一路”战略下我国制造业海外转移问题研究》,《国际贸易》2015年第3期。]此外,要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不同境外经贸合作区之间的合作,充分利用各东道国比较优势,使分布在各地的境外经贸合作区成为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构建区域生产网络的承接平台。

(三)注重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环境评估和服务平台建设

鉴于企业在对外投资过程中将面临各类风险,应加强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环境评估,构建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公共服务平台和风险预警体系。特别是对于中亚、中东、东南亚等投资风险相对较高的区域,商务部等部门应充分发挥其信息资源优势,建设境外投资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海外投资提供包含东道国法律法规、优惠政策、税收制度、雇佣规则、文化风俗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发布对外投资指南和对外投资环境评估报告,让企业能够在充分掌握相关信息的条件下做出海外投资的科学决策。相关金融机构应充分利用其海外分支机构众多的优势,加强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信息数据库的建设,为中国企业开展对外直接投资及时提供信息咨询和业务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组织等应努力为对外直接投资企业提供投资信息交流和风险预警的平台,重点关注市场行情、汇率变动、政治动荡等领域可能发生的风险,及时发布投资风险预警信息。鼓励行业协会更多了解国外市场需求、“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主要竞争对手等情况,支持中介机构在更多重点区域设立办事处。

(四)通过多种手段扩大跨国企业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

许多中小民营企业由于资金问题而错失了对外投资的良好机遇;一些对外投资企业由于其信誉度问题很难获得境外银行的贷款,而我国本土银行在海外的分支机构数量较为有限,很难为企业提供全面的贷款支持。因此,摆在政府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扩大跨国企业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鼓励跨国企业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股权融资、债权融资、上市等多种方式融资,改变过度依赖银行贷款的融资方式。除了传统的银行借贷融资和股票、债券融资方式外,政府还可以帮助跨国企业通过私募基金等方式获得境外的融资渠道。私募基金不但可以提供财务支持,而且还可以参与设计投资并购方案,为企业海外投资提供有力支持。积极开发多种金融产品,如对外担保、混合贷款、丝路债券等,通过金融创新拓宽融资渠道。另外,充分发挥丝路基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上海合作组织银联体等金融机构和平台的作用,强化对“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地区投资合作的战略设计,为对外投资企业特别是高质量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五)重视中国企业海外形象建设,强化在东道国的社会责任意识

伴随经济发展以及跨国投资对东道国影响程度的加大,越来越多的东道国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对企业提出环保等社会责任要求,如2015 年2月中国水利水电在柬埔寨4亿美元的水坝项目因非政府组织关于环保的批评而暂停。因此,要完善对外投资企业的内部治理机制,引导企业走可持续发展的对外投资道路。顺应各国生态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诉求,将环境影响评价、协议保护机制、生态补偿和企业社会责任纳入其中,实现企业投资利益与东道国当地社会利益和环境利益的协调一致;针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复杂的投资环境和舆论环境,中国企业应当积极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更多雇用当地员工,不断淡化外资色彩;要树立公关意识,主动与东道国政府、当地社区建立沟通渠道,在宣传企业形象的同时避免因突发事件给企业经营造成的干扰。建立高效的沟通渠道,树立可持续发展的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将大大提升境外中国企业的形象,有助于推动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实现包容性发展和互利共赢。

(六)完善对外投资管理体制,加强对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的监管

目前,我国企业到境外投资在项目审批上仍存在着重复办理的现象。因此,政府需要进一步简化企业海外投资的审批程序,强化对审批进程的管理和监督,使得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流程更顺畅,成本更低、效率更高。对于企业对外投资的不合理管制和束缚,应尽快松绑,尤其是外汇管制方面。与民营企业对外投资减少约束的要求不同,国有企业的海外投资和运营应该受到相对严格的监管。特别是那些投资到“一带一路”沿线政治、经济、社会风险较高的欠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项目,应进行严格的项目论证。不断加强对国有企业的境外监管,完善境外财务制度,强化境外资产管理。注重对海外投资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动态管理,提高项目从计划到实施再到运营全过程的专业化水平。对海外项目实行定期审查,及时查找和解决项目运营中存在的问题。重视国际化经营组织架构和经营模式的创新,可以考虑聘请独立的机构或专家对海外投资项目进行风险预估和效果论证,推行海外投资的项目责任制。

参考文献:
[1] 郑蕾、刘志高:《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直接投资空间格局》,《地理科学进展》2015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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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丁志帆、孙根紧:《“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空间格局重塑》,《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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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黄河:《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政治风险及其管控——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例》,《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1期。
[9] 余莹:《我国对外基础设施投资模式与政治风险管控——基于“一带一路”地缘政治的视角》,经济问题2015年第12期。
[10] 苏杭:《“一带一路”战略下我国制造业海外转移问题研究》,《国际贸易》2015年第3期。

原文转载自《管理世界》2017年第4期

(作者系山东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山东社会科学院院长)

编审: 凌琪      责任编辑: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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