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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1 09:28  作者: 钟世红        来源: 科研管理部 阅读量:

院属各单位:

近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对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进行安排与说明。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公告》《课题指南》及相关文件的精神与要求,高度重视并精心组织选题及设计论证工作,力争使我院在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中再创佳绩。

一、总体要求

(一)切实贯彻文件精神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更好繁荣中国学术,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二)着力提高申报质量

各单位要组织科研人员认真研究,反复论证,凝练出体现前期学术积累,能够发挥研究专长、学科优势,有分量、有深度,能够体现国家水准的选题。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提倡单位组织、联合攻关,共同抓好课题组研究力量的组织调配,充分发挥团队优势,征询同学科知名专家学者的意见,协助课题组做好设计论证,提高论证质量,保证项目的入围率和立项率。

二、申报说明

(一)申报资格

1.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20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一)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的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二)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2年3月20日之前的,或在3月20日前已向我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2022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各地社科管理部门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的时间为准)。(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四)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五)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一)—(四)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六)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七)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八)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九)立项后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二)选题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聚焦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

2.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代表正确方向、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前沿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具有主体性、原创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

3.项目申报范围涉及国家社科基金23个一级学科,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3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选题的文字表述进行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具体条目和方向性条目均可申报重点项目。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三)资助额度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我办网站)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四)研究时限

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五)严格申报程序

按照全国社科办要求,今年继续采取限额申报方式。如果全院申报总数超过省社科办下达的限额,院内将在公开申报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人不参加院内组织的辅导报告会的,申报材料没有经过院内全部轮次论证评审的,不予推荐。

三、材料填报及时间安排

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报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5份,《活页》一式18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具体如下: 

(一)网络申报信息填写:

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网络申报系统于2022年3月1日零时开放,申报人可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www.nopss.gov.cn/),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待注册单位审核后由系统创建账号并发送短信和邮件通知,之后即可登录系统。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二)纸质和电子版材料:

申报人登录院网站下载《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纸质版《申请书》《活页》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电子版《申请书》《活页》(word)、《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excel)发送至科研管理部邮箱:sdasskyc@163.com。

(三)院内具体时间安排

申报人须于3月10日前到科研管理部1213房间进行申报材料审核。3月11日16:00前将审查合格的纸质版《申请书》一式5份,《活页》一式18份,交至科研管理部1213房间。3月14日16:00前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www.nopss.gov.cn/)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通过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完成网络申报。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有变化,将第一时间另行通知。


相关材料见附件。

联系人:赵明波、钟世红

电话:82704533

                            

附件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docx

附件2: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省社科办版.doc

附件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

附件5: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xls

  科研管理部

                            2022年1月19日

编审: 凌琪      责任编辑: 李凤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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