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省评奖办《关于山东省第三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推荐的通知》(附件1)要求,为做好我院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 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成果。
(二)正式报刊发表的文章或者正式出版社出版的著作等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三)经副省级以上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文稿。
(四)主体内容被省部级以上党政机关或党政部门采用,或被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规章采用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文稿。
(五) 核心内容正式出版或者发表的,在省部级以上社科规划管理部门、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管理部门等结项或者通过鉴定的社科类课题。
(六)往年参评但落选的成果一律不准再次申报,网上申报审核通过但未被我院推荐参评的成果仍可以继续申报。
申报成果有关具体要求详见《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附件2)。
今年省评奖办将加大对智库研究成果的奖励力度,鼓励直接进入党委政府决策应用的成果参与申报。凡是获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或山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纳入厅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党政部门正式政策性文件,或进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规章,产生重要作用的智库研究成果,在申报推荐时不占用我院推荐指标。
二、申报流程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登记和书面材料报送相结合的形式。申报基本流程如下:
(一)个人网上申报
申报者登陆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系统(http://www.sdssdc.com/awards.php?mod=details&id=1)注册、填报成果信息,经省评奖办审核通过后进行成果展示。
以我院科研人员为第一作者申报的成果,“申报渠道”填写“山东社会科学院”。“参评成果有关情况”填报示例见《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附件3)。
网上申报时间:9月13日9:00—9月27日17:00。评奖以网上填报成果信息为基础,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申报者本人,尽早进行网上申报、公示,未经网上申报或逾期申报,省评奖办不予受理。
(二)著作类成果验证
著作类成果须在中央宣传部出版物数据中心(https://pdc.capub.cn/)做CIP 核字号验证,打印验证网页。
(三)报送书面材料、重复率检测和网上公示电子版材料
请申报者于9月28日17:00前提交书面和电子版材料。书面材料送至科研综合楼1211室,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yxcgsb@163.com。
1. 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一式6份,其中1份须经申报者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其它5份不签署意见、不加盖公章并做匿名处理。
2.申报成果一式6份,其中论文、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文稿需提交1份原件和5份匿名复印件(其中论文需包含期刊封面、目录),著作需提交1份原件和5份匿名原件。
3.参评成果反响情况一式6份,其中5份匿名,封面注明“《XXX》成果反响情况”,一律装订成册,材料顺序与《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参评成果有关情况所填内容顺序一致。
反响情况包括转载、引用、书评、文评、兼评、消息、简介,县(市、区)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党政部门采用(需提供被采用的原件物证,起草或印发单位采用证明并标注被采用内容),副省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需提供领导批示复印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采用(需提供被采用的原件物证,起草或发布单位采用证明并标注被采用内容),社科普及类著作印数(以版权页标明印数为准,多次印刷的需提交各次版权页,或出具《图书印刷委托书》)等。
课题类成果反响情况装订时,以下两种用于引证检索的反响材料集中放在前面:一是以著作形式结项的,其最高等级出版社出版的(或反响最大的)成果的反响材料;二是以论文形式结项的,其最高级别刊物发表的(或反响最大的)论文的反响材料。课题其它反响材料放在后面。
4.外文类成果,加报论文全文、著作主要章节中文译文,外文类成果检索证明,国外电子期刊发表的成果DOI 号码网上检索页。以上材料均为一式6份,5份匿名。
5.课题类成果,加报立项书和结项书原件、复印件(一式6份、5份匿名)。
6.与博士论文紧密相关类成果,加报博士毕业时的博士论文最终稿重复率检测结果,一式6份,5份匿名,实名件需申报者在首页签名。
7.著作类成果,加报申报者手写签名的CIP核字号网上检索页1份。
8.重复率检测和网上公示电子版材料
(1)论文终稿全文word 文档或文字版PDF 文件。
(2)著作终稿全文word 文档或出版社提供的文字版PDF 文件。
(3)申报人及成果信息表(附件4)。
(4)《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
(5)个人网上申报时,申报系统要求上传的转载、引用、书评等反响材料电子版。
省评奖办将对所有推荐参评成果进行集中委托检测,申报者无需自行检测。论文重复率不得超过15%,著作和课题重复率不得超过25%,超过规定比例的不得申报。
三、其它注意事项
1.附件1—附件4,可在我院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sdass.net.cn/channels/ch00015/)查询下载;省评奖办通知可在山东社科网(http://www.sdskw.cn/col/col160194/index.html)查询下载。
2. 为切实把好我院申报成果的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科研管理部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和成果进行认真审核,并在院网站进行网上公示有关申报材料(公示期不少于3 个工作日),便于我院职工监督: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申报资格是否符合《关于山东省第三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推荐的通知》《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3.为保证我院参评成果的数量和质量,请各单位负责人广泛发动本单位科研人员申报符合评奖要求的成果,原则上各研究部门申报数量不低于本部门科研人员人数的30%。
4.请各单位负责人务必通知到每一位科研人员,认真做好本单位的申报组织工作。
联系人:吴刚 18853196215;卢庆华 13969128695
办公室:科研综合楼1211室
科研管理部
2021年9月10日
附件:
1.关于山东省第三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推荐的通知.pdf
2.鲁社科奖办字〔2021〕1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