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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06 16:06  作者: admin        来源: 科研组织处 阅读量:

院属各有关单位:

省社科规划办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度<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的通知》,对2017年度《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以下简称《成果文库》)申报工作进行安排与说明。《成果文库》是为充分发挥社科规划的示范引领作用,集中推出反映当前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前沿水平的成果,对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进行表彰并资助出版而设立,每年评审一次。入选作品由省社科规划办按照“统一标识、统一封面、统一版式、统一标准”组织出版。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省社科规划办《通知》内容及精神,积极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设立《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旨在集中推出代表现阶段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水平的优秀成果,展示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界的学术创造力,更好地发挥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鼓励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以优良学风打造出更多的精品力作,推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进一步繁荣发展。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成果文库》的成果,必须导向正确,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价值厚重,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前沿性,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学风端正,方法科学,文风清新,学术规范。

2、《成果文库》征选范围为哲学社会科学所有学科领域,以基础研究类成果为主、应用研究类成果为辅。申报成果应已经完成但尚未公开出版,且为申报成果第一作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申报,结项等次须"良好"以上。成果形式为中文学术著作(教材、译著、论文、论文集、工具书、资料汇编、普及性读物、软件等其他成果形式不予受理)。申报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字数一般在20-60万。

3、申报人可以单独申报,也可以联合申报。单独申报时,申报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须毕业3年以上);联合申报时,申报人原则上不得超过2人,申报成果的第一作者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所有申报成果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或相关出版机构书面推荐,推荐者须承担信誉责任。已与推荐申报出版单位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须通过相关出版社推荐申报。拟先选择山东人民出版社、齐鲁书社两家出版社作为推荐申报试点单位。

5、申报成果重复率不得超过10%(重复率检测包括申报人已发表出版成果),评审过程中不得出版。

6、申报人要按照《〈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的要求如实填写,并保证申报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7、申请书要按照省社科规划办公布的《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跨学科的成果要按照“尽量靠近”的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

三、申报安排

1、申报人须按照《〈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成果概要活页》的要求如实填报,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填写好推荐意见。

2、申报人需提交以下材料:(1)《〈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一式6份。(2)装订成册的成果打印稿5套。(3)《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成果概要活页一式6份,包括著作名称、目录、5千至1万字的成果内容介绍、主要参考文献,其中著作名称和目录须附英文译文。成果书稿和概要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人姓名和单位等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材料。(4)以博士学位论文申报的,须提交论文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5)受到资助的项目成果须提交结项证书复印件1份。(6)包含申请书、书稿、概要、附件等所有申报数据在内的电子光盘。

3、申报人于2017年7月25日16:00前,将全部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光盘交至科研组织处1204室,电子版材料(请标明申报人姓名及材料名称)同时发至科研组织处邮箱:sdassky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相关附件材料如下:

附件1:鲁社规办字〔2017〕7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

附件3:《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成果概要活页


联系人:赵明波

 话:82704533

 

   科研组织处

    2017年7月4日


编审: 凌琪      责任编辑: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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