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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度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7-04 00:00  作者: admin        阅读量:

院属各单位:

        省社科规划办于近日发布《关于做好2013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社规办字〔2013〕2号)及《2013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指南》,请认真组织学习,做好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项目申报以《2013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指南》为依据,具体研究内容可根据选题方向和要求自行设计。

        二、本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设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党的群众路线研究专项、山东地方党史研究专项以及调研专项,采取单独申报、单独评审的方式确立,鼓励协同攻关和跨学科研究。上述专项的申报不受是否承担在研国家社科基金以及除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以外的其他省级研究项目的限制,不受各单位年度项目推荐指标的限制。

        三、本年度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我院申报限额总数为21项,其中省社科规划研究年度课题限额20项,青少年问题研究专项课题限额为1项。如申报数量超过限额,将召开评审会以确定最终推荐项目。

        四、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承担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以及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年度项目,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以及省社科联等厅局级课题不受此限。省社科规划项目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

        五、本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经费来源分为资助和自筹。我院不组织申报和资助自筹经费项目。资助经费项目中一般项目资助2至3万元,重点项目资助3至6万元,调查研究专项视情况给予重点资助。

        六、鼓励已经立项的院课题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立项为省社科规划项目的,院课题经费仍予保留。

        七、以鉴定方式结项的项目,最终成果将实行匿名通讯鉴定。年度重点资助项目需报送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发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2篇(其中1篇需是CSSCI来源期刊);一般资助项目和青年资助项目需报送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1篇;山东地方党史、外语研究专项以及自筹经费项目需报送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发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1篇,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不予结项。调查类课题研究成果可直接提供研究报告进行结项,如需发表的须由省社科规划办同意。对研究成果得到省领导肯定性批示、进入有关部门决策的,经报省社科规划办审核后可免于结项。凡研究成果以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名义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等中央媒体发表的,可直接结项。

        八、项目材料打字复印费由课题申请人及项目承担单位承担。

        九、项目申请人请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2009年8月修订版)和《活页》的说明和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务必于7月15日(周一)15:00前,将《申请书》、《活页》各一式8份报送科研处,《申请书》、《活页》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文件均要求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相关申报材料请从我院网站“重大课题”栏目下载。

邮箱:sdasskyc@163.com

电话:82704531

房间:1105室

相关附件: 关于做好2013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13-2号文件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项目设计论证》活页 2013年度省社科规划青少年研究专项选题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
编审: 凌琪      责任编辑: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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