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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资深专家”“领军人才”“青年才俊” 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2 12:16  作者: admin        来源: 人事处 阅读量:

院属各单位:

根据《山东社会科学院“资深专家”“领军人才”“青年才俊”评选管理办法(试行)》(鲁社科党字[2018]11号),经院党委研究决定,组织进行“三类人才”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数量

此次评选“资深专家”“领军人才”“青年才俊”各5名。如符合资格条件人数不足,根据申报情况,经院党委研究,确定评选数量。

二、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

2018年3月13日(星期二)至14日(星期三),申请人按类别填写《申报表》,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每人仅限申报一类人才。

(二)单位审核

3月15日(星期四)之前,由所在单位学术小组对申请人《申报表》填报的有关情况和本人思想政治表现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后与申请人成果原件(或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人事处。

申请人提交成果发表时间,截至2017年12月31日。

(三)资格审查

3月16日(星期五),人事处会同科研组织处、创新办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四)会议评审

召开全院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会议,对申报“三类人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审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产生入围人选。如果出现因得票相同导致人选多于5人的情况,由院聘任委员会投票决定。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

对“三类人才”入围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经院党委会研究同意,颁发聘书。

    三、组织领导

   “三类人才”评选工作在院党委领导下进行,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按照《评选管理办法》要求做好本单位人员申报、审核工作。“三类人才”评选实行回避制度,院机关纪委进行全程监督。

《山东社会科学院“资深专家”申报表》《山东社会科学院“领军人才”申报表》《山东社会科学院“青年才俊”申报表》请至院官网公告栏《山东社会科学院 “资深专家”“领军人才”“青年才俊” 评选管理办法(试行)》中下载(正反面打印)。


联系人:罗涛  刘文武

电话:82704527 13791096779


                                         人事处

                                     2018年3月12日

 


编审: 凌琪      责任编辑: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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