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山东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精品成果目标计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院科研处将继续对2015年科研人员发表的精品成果进行登记备案存档。凡有精品成果者,请持有效成果原件和其它原始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于每周二、周四全天到科研组织处1205房间,进行登记审核。
各单位请务必将通知传达到每一位科研人员,提前办理。
注:只有经我院科研处审核备案存档的精品成果,才能进入年底考核赋分程序。
联系电话:82704534。
科研组织处
2015年9月7日
附件下载:/UpFile/201509/201509296201924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