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和网络宣传氛围,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文明使用互联网行为,自觉做文明风尚的实践者、核心价值的引领者,特制定本公约。
一、始终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维护国家整体利益的高度出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坚守互联网道德,文明使用互联网,推动精神文明高地建设和文明标兵建设。
二、充分发挥社科院意识形态重要阵地作用,不制作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淫秽、色情、迷信等有害的信息,坚决抵制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道德规范相违背的信息内容。
三、切实肩负起社科院智库价值引领、舆论引导责任,科学合理地运用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工具传播智库产品,提升舆论影响力。对网民反映的问题、发表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理性看待,积极正面引导,不擅自发布煽动网民不良情绪的信息和网络贴文。
四、加强互联网政策法规学习,发布的网络言论和提供的新闻信息来源合法、客观真实、导向正确,客观反映诉求,理性发布意见,积极做好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
五、各部门要不断加强对本部门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引导干部职工文明使用网络,增强网络道德意识,自觉抵制有害、敏感信息的传播,并在部门内部形成严格规范的自律机制,推动本公约的实施。
六、自觉遵守本公约的自律规范,对因个人网上行为导致重大舆情事件和不良影响的,将依照相关党纪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七、院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办公室、文明创建办等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干部职工文明使用互联网情况的检查。
山东社会科学院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