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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9 15:00  作者: admin        来源: 科研处 阅读量:

院属各单位:

近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和《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指南》,对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进行安排与说明。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公告》《课题指南》及相关文件的精神与要求,高度重视并精心组织选题及设计论证工作,力争使我院在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中再创佳绩。

一、总体要求

(一)切实贯彻文件精神

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着力提高申报质量

各单位要组织科研人员认真研究,反复论证,凝练出体现前期学术积累,能够发挥研究专长、学科优势,有分量、有深度,能够体现国家水准的选题。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提倡单位组织、联合攻关,共同抓好课题组研究力量的组织调配,充分发挥团队优势,征询同学科知名专家学者的意见,协助课题组做好设计论证,提高论证质量,保证项目的入围率和立项率。

(三)确保申报数量

各科研创新团队申报数量原则上不少于4项,计入项目负责人所在团队申报数额。各科研创新团队申报数量是否达标将作为年底创新团队考核的重要因素之一。根据院《创新团队、创新岗位考核办法》,最终予以推荐申报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在年底考核中进行相应加分。

二、申报说明

(一)申报资格

1、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4年3月5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9年3月5日之前的,或在3月5日前已向我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各地社科规划办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的时间为准)。(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申请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8)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9)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二)选题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9年度课题指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

2、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9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条目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具体条目和方向性条目均可申报重点项目。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三)资助额度

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我办网站)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四)研究时限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五)严格申报程序

按照全国规划办要求,今年继续采取限额申报方式。如果全院申报总数超过省社科规划办下达的限额,院内将在公开申报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经我院推荐的项目,将参加由省社科规划办组织的全省统一筛选。申报人不参加院内组织的辅导报告会的,申报材料没有经过院内全部轮次论证评审的,不予推荐。

三、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人须按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要求,如实填写《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18年12月版)《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等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版本不符者一律不予受理。代码按照《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

2、《申请书》《活页》等所有申报材料应严格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告》及相关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相关人员在规定位置签名。排版要保持原有格式,保证规范、整洁。

3、最终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版《申请书》《活页》各一式七份。非打印版本、缺少亲笔签名、无数据文件者不予受理。申报材料排列顺序为《申请》书全部在上,《活页》全部在下。《申请书》(word2003版)《活页》《申报汇总表》等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组织处邮箱,文件名格式为申请人姓名+材料名称(例:XXX—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二)时间安排

我院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分为选题报送及论证、初稿报送及论证、二稿报送及论证、定稿报送四个阶段。选题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4日16:00,初稿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4日11:00,二稿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21日11:00,定稿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18日16:00。具体时间安排及内容详见附表,申报工作将严格按照表中时间节点进行,逾期不予受理。

相关材料见附件。《申请书》请使用院网站下载版本。

联系人:钟世红、赵明波

电  话:82704533

科研组织处邮箱:sdasskyc@163.com

 

 

                                                                                                               科研组织处

                                                                                                            2018年12月26日


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日期

时间

地点

事项

相关内容

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4日


院属各单位

学习全国、省规划办和院通知精神,充分讨论研究,提出适合申报的选题

《院申报通知》、省规划办《申报工作的通知》、全国规划办《申报公告》《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

1月4日

16:00前

科研处1213

各单位报送国家课题选题表,提交《选题表》《申报汇总表》

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

1月8日

上午

十楼会议室

国家课题专题报告之一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辅导

1月8日

下午

九楼、十楼

会议室

国家课题选题设计论证

组织专家与申请人共同探讨论证

1月4日至

1月14日



国家课题设计

申请人进行课题设计,并填写《申请书》《活页》《汇总表》初稿

1月14日

11:00前

科研处1213

国家课题申报材料初稿报送

申请人向科研处提交申报材料初稿,纸质版《申请书》1份、《活页》9份、电子版《汇总表》发科研处邮箱

1月15日

上午

十楼会议室

国家课题专题报告之二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辅导

1月15日

下午

九楼、十楼

会议室

国家课题申报材料初稿论证会

专家对初稿进行论证指导,与申请人进行交流

1月15日至

1月21日



国家课题设计

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修改提升《申请书》《活页》

1月21日

11:00前

科研处1213

国家课题申报材料二稿报送

申请人向科研处提交申报材料初稿,纸质版《申请书》1份、《活页》9份,电子版《汇总表》发科研处邮箱

1月22日

上午

十楼会议室

国家课题专题报告之三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辅导

1月22日

下午

九楼、十楼

会议室

国家课题申报材料二稿论证会

专家对二稿进行论证指导,与申请人进行交流

1月22日至

2月18日



国家课题设计

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修改提升《申请书》《活页》

2月18日

16:00前

科研处1213

国家课题申报材料定稿报送,数据录入

纸质版《申请书》及《活页》各7份,电子版《申请书》《活页》《汇总表》发至科研处邮箱。

 

附件下载:

附件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9年度课题指南

附件2: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3: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附件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2019年度)

附件6: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选题表

附件7: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编审: 凌琪      责任编辑: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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