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鲁厅字[2005]43号规定,针对我院2011年12月首次聘用中部分人员任期届满及聘期内岗位发生变化的情况,院党委研究决定,近期组织进行聘期考核和新聘用合同的签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聘期考核人员范围
全院在编人员于2011年12月签订聘用合同(三年)到期者,以及聘用期间岗位发生变动者。具体名单详见各单位参加聘期考核人员名单(附件1)。
2、聘期考核内容
参加聘期考核人员须本人填写聘期考核登记表,如实填报个人有关情况以及个人聘期工作总结,并由本部门负责人填写聘期考核意见。聘期考核登记表样式附后(附件2),电子版可从院网站要事公告栏下载。个人聘期考核表填写完成后,由部门汇总于9月22日前交至人事处,并由院聘期考核委员会对考核结果进行统一审定。
3、新聘用合同的签订
在个人聘期考核合格的基础上,经院聘期考核委员会审定,以部门为单位由人事处组织进行新聘用合同的签订。
4、考核和聘用工作的时间地点安排
聘期考核时间安排为9月15日至9月22日;新聘用合同签订时间安排为9月25日至9月30日。聘期考核和新聘用合同签订的相关材料领取、报送房间为行政办公楼210房间。
5、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涛、刘文武
联系电话:82704527、82704738
山东社会科学院
2015年9月15日
附件下载:/UpFile/201509/201509175983598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