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我院创新工程和《科研成果统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院2018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即日开始。由于院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正在推进之中,许多科研成果尚未纳入管理系统之中,为了全面、准确地做好今年的科研成果统计工作,今年的科研成果统计仍然采取征集上报的方式。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填写《科研成果统计表》和《获奖成果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统计表可到院网站www.sdass.net.cn首页“最新公告”栏下载 。
2、科研成果统计范围:在省级以上报刊或出版社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研究报告、志书、工具书、译著、译文、古籍整理和综述等,以及通过省级以上社科规划管理部门、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鉴定的成果、通过《科研要报》等渠道上报的咨政成果。
3、科研成果统计要求:请按照“样表”格式规范填写;字体,中文采用宋体5号字、英文采用Times New Roman 5号字;成果字数,请按照科研考核后确认的字数填写,要真实准确。不符合统计范围要求的科研成果(如尚未公开出版、发表、结项以及媒体访谈、会议座谈类的成果),请不要填写。
4、各单位要委派专人汇总、核实每位人员的科研成果,确认无误后由负责人签字盖章,于2019年1月22日(星期二)前将纸质统计表与电子版统计表统一报送科研处1205室。
附件下载:
联系电话:82704534
科研组织处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