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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第三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05 10:42  作者: admin        来源: 科研组织处 阅读量:

院属各单位:

根据省社科联《关于山东省第三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推荐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院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参评成果为2015年1月至12月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符合评奖规定的成果(2011年1月至2014年12月期间因故未申请过评奖的成果也可申报参评)。具体详见通知附件:《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二、申报流程

本次评奖采取网上登记和书面材料报送相结合的形式,通过省社科联网站进行网上申报登记、网上审核、网上成果发布等步骤,经审核推荐后报送书面材料。申报基本流程如下:

(一)个人网上申报

申报者登陆省社科联网站http://www.skj.gov.cn/skpingj.htm,按照《关于山东省第三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推荐的通知》文件要求,登陆“成果申报系统”( http://123.232.119.103:8083/pjsb/)填报成果信息、进行成果展示。

省社科联“成果申报系统”网上申报时间: 4月10日至5月20日。评奖以网上填报成果信息为基础,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申报者本人,尽早进行网上申报、公示,未经网上申报或逾期申报,省社科联不予受理。

(二)成果查新

为方便广大科研人员申报,我院统一委托山东省创新管理研究院人文社科项目查新中心进行查新,查新费由院里支付。请网上审核通过的申报者自行将查新表格发送至sdrwcx@126.com,并注明“山东社会科学院+申报人姓名+所在学科组+山东社会科学院”。 查新中心联系人:刘娜,电话:0531-82067668。查新需要15个工作日左右,请申报者个人提前查新,切勿延误。

著作申报者请自行在中国版本图书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物数据中心)http://www.capub.cn/)进行CIP核字号验证。

(三)成果文本复制检测

申报成果文本复制检测由我院组织进行,请申报者于5月20日前将成果文字稿发送至sdasskyc@163.com。

(四)报送书面材料

请申报者于5月26日之前将如下书面材料送交科研处1211室。书面材料包括:

(1)“成果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一式三份,其中两份匿名;

(2)申报成果一式三份,其中论文、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文稿需提交一份原件和两份匿名复印件,著作需提交一份原件和两份匿名原件。

(3)反映申报成果反响情况的支撑材料一式三份,一律装订成册,其中两份匿名,封面注明“《XXX》成果反响情况”。 外文类成果,加报论文全文中文译文、著作1万字以上的重要观点摘要中文译文一式三份,两份匿名。课题类成果需加报立项书和结项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三份、两份匿名),省社科联结项优秀课题出具优秀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三份、两份匿名),原件经省评奖办审核后退还;

(4)申报者手写签名的《申报成果已查新承诺书》一份;

(5)申报者手写签名的《文本复制检测报告》一份;

(6)身份证复印件(注明“山东省第三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专用”)一份;

(7)著作申报者手写签名的CIP核字号网上检索页一份。

评奖通知、评选表、成果查新表、cip证明书等均可在省社科联网站进行查询和下载。网址:http://www.skj.gov.cn/info/news/content/12502.htm

三、其它注意事项

本次社科成果评奖的推荐工作仍由我院组织进行,为保证参评成果的数量和质量,请各单位负责人广泛发动本单位科研人员申报符合评奖时限的成果,原则上各研究所申报数量不低于本所科研人员人数的30%。

请各单位负责人务必通知到每一位科研人员,认真做好本单位的申报组织工作。

 

  联系人:吴  刚

  电  话:13156015857、82704643

 

 

附件:

1.《关于山东省第三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推荐的通知

2.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3.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

4.关于山东省第三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查新方式方法说明

5.山东省第三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查新表(论文、著作类)

6.山东省第三十一次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查新表(课题类)

7.申报成果已查新承诺书

8.智库成果相关条件



      科研组织处

      2017年4月5日


编审: 凌琪      责任编辑: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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