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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路径”
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2 11:24  作者: admin        来源: 人事处 阅读量: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科研院所,各大企业: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函〔2020〕63号)要求,经研究,定于2020年11月2日至6日在济南举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路径”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修对象

省直有关部门、各地市、县(区)党政领导干部、企业高管、智库专家、科研人员等。研修班限额50人。

二、研修内容

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出背景为切入点,系统梳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结构、基本框架,深入解读《决定》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决定》的精神实质,全面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巨大成就和基本经验,探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进程。

三、研修方式

采取专家授课、互动研讨、现场教学等形式进行。

现场教学:赴聊城市东昌府区参观智慧东昌项目大数据平台建设、司法局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及新区街道老旧小区治理工作情况。

四、研修时间和地点

(一)研修时间:2020年11月2日—6日,2日14:00开班(驻济单位参加研修人员2日下午13:00前报到)。

(二)研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金都大酒店(济南市英雄山路155-1号,前台电话:0531—86139139)

五、报名方式

各参训单位认真推选参加研修人员,可于收到通知之日起开始报名,2020年10月26日下班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kyrsc@163.com,以收到回执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参加研修班人员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一篇与研修内容有关的论文或交流材料(3000字左右),电子版于研修班结束前发送至邮箱skyrsc@163.com。

(二)研修人员修完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此证书将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有效证明。

(三)高级研修班学员的培训费、食宿费等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资助,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联系人:刘文武  高启亚

办公电话:0531-82704599

 

 附件:“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路径”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

 

 

 

                                 山东社会科学院

                                2020年9月21日

 

编审: 凌琪      责任编辑: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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