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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九次省社科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7 15:32  作者: admin        来源: 科研组织处 阅读量:

院属各单位:

 为做好第二十九次省社科优秀成果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社科成果评奖仍采用网上登记和书面成果报送相结合的形式,以网上申报数据为基础,未经网上申报者,不受理其书面成果。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申报者本人,于3月25日至4月25日之间登录省社科联网站(www.skj.gov.cn)提报个人成果信息,逾期将不再受理。
本次申报参评成果为2013年1月至12月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符合评奖实施细则规定的成果(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因故未申请参加评奖的成果也可申报参评)。

2、请申报者务于5月12日之前将如下纸质材料送交科研处102室:

(1)《山东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一式两份;

(2)《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申报成果、支撑材料、客观赋分表各一式三份(其中匿名处理成果两份)。支撑材料一律用复印件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参评成果有关情况”。

(3)由省级以上社科规划部门、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通过鉴定的课题,需提交立项书和结项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社科联结项优秀课题出具省社科联结项优秀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省评奖办审核后退还)。

(4)cip核字号验证保证书、重复率承诺书一份。

(5)申报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明“第二十九次社科评奖专用”)。
评奖通知、实施细则、登记表、评选表、成果查新表、cip证明书等均可在山东省社科联网站进行查询和下载。网址是:http://www.skj.gov.cn/info/news/content/11731.htm

3、为方便广大科研人员申报,查新费统一由院里支付,将统一委托山东省创新管理研究院进行查新,请申报者自行将查新表格发送至sdrwcx@126.com并注明“山东社科院评奖查新”。

4、本次社科成果评奖的组织推荐仍由单位进行,为增加进入终评成果的数量,请各单位负责人广泛发动本单位科研人员申报符合评奖时限的成果(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原则上各研究所申报数量不低于本所科研人员人数的50%。

请各单位负责人务必要按此通知精神和省社科评奖文件通知到每一位科研人员,认真做好本单位的申报组织工作,力争把今年的评奖申报工作做细、做好。
院各所、处、室、中心、编辑部:

为进一步促进我院信息化建设,提升我院对外宣传和信息工作水平,有效引导舆论,塑造我院良好的外部形象,经院党委研究决定,筹建我院新版门户网站和《山东社会科学报道》内部报纸,并筹建我院对外宣传的微信公众号。为保证对外宣传的内容丰富度和质量,现要求院各所、处、室、中心、编辑部提供相关材料,内容包括:

一、科研部门简介:

(一)历史沿革、学科特色、重大成果简介、历年课题、论文专著、获奖情况、学术交流情况、部门联系方式、部门内设的各研究中心、学科、研究基地等的简介。

(二)本部门所有科研人员简介(包括姓名、照片、研究方向、学术成果、完成课题、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社会反响、公开接受采访情况、决策建议情况等)、

二、职能部门或科辅部门简介:包括部门介绍、主要职能、历年荣誉、工作交流、工作人员(含照片)、负责人,联系方式等。

对外宣传工作是我院对外树立形象、对内加强建设的重要渠道,有利于引导社会各界加深对我院的了解与认识,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各部门应高度重视,选派一名责任心强、业务能力较好的同志具体负责此事,并负责日常与院外宣办的联系,及时将本部门相关的重要新闻信息、相关资料反馈给院外宣办。

请各部门务必于6月9日前将上述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至院外宣办,邮箱sdass2004@163.com。电子文档要求用word格式,配以图片为佳。图片以电子版JPG形式,精度在300dpi左右,大小不能低于5MB,同时须加配简短文字说明。电子文档和图片均以电子邮件 “附件”形式提交。

联系方式:凌琪 82704698

                    蔡瑛82704629

 

 

                                    院办公室

                                    2015年6月1日

 

 

编审: 凌琪      责任编辑: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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