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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省智库高端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0 09:26  作者: admin        来源: 人事处 阅读量:

院属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遴选智库高端人才公告》及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智库高端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院领导研究,决定在我院开展智库高端人才遴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1、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领域长期从事公共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的人才或相关专业技术岗位人才。

2、具有丰富公共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经验的离职或退休党政领导干部。

二、遴选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德才兼备,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

2、熟悉国情省情,具有战略思维和国际视野,富有创新精神,在所属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3、从事公共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的人才,提出的政策建议被省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纳,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或有重要贡献的。

4、专业技术岗位人才,在专业领域取得过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相关成果奖励(省部级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首位)或海外重要奖项。

5、在职人选应担任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离职、退休人选应担任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6、在职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离职、退休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对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三、遴选工作安排

1、组织宣传。请各部门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务必将通知内容传达至本单位职工,使本单位符合遴选条件的人才及时掌握通知内容,积极参加申报。(《山东省遴选智库高端人才公告》请查看人才山东网站)

2、申报方式为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登陆人才山东网(www.rcsd.gov.cn)进行注册申报,系统内有单位推荐、专家推荐、个人自荐三个申报入口,申报者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一,三种申报方式不能同时进行,一旦选择也不能更改。系统即日起开放申请,截止日期为5月20日。

3、各部门如有选择“单位推荐”方式的人员,请在网上申报前,于4月26日(下周二)前向人事处(211房间)提供人员名单,经院研究同意后,选择“单位推荐”方式申报,逾期不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单位推荐资格。

4、联系人:孙亚男;联系电话:82704735;

政策咨询:山东省智库高端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0531—82076155、82073201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531—55575449、55575450

附件下载:山东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智库高端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6年4月19日


编审: 凌琪      责任编辑: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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